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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19:00-21:00
详情9月25日 19:30-21:00
详情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4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09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2月20日—3月22日。
(二)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09年3月27日—4月14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请考生自行登陆国家医学考试(http://www.nmec.org.cn/), 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牢记用户名和密码,照片由考点统一采集上传,填写单位地址时请加上行政区划,如××县××单位),打印本人《200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程序
1、各县市区考生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县市区 | 时 间 | 县市区 |
3月27日 | 北川、平武 | 3月30-31日 | 江油 |
4月1日 | 安县 | 4月2-3日 | 三台 |
4月6-7日 | 涪城 | 4月8日 | 盐亭 |
4月9日 | 梓潼 | 4月10日 | 游仙、高新区 |
4月13-14日 | 市直单位、科学城 |
2、地点: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考点办(南河路10号市卫生局一楼)
3、考生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验: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与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军官或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空白式样见附件1)1份。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合格证明(空白式样见附件2)1份。
(6)考生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印章或当地卫生局印章或带原件)。
(7)师承人员还须提供:①2008年或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②师承证明(1998年6月26日以前经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师承学习的证明文件,师承合同,出师证明);③提供1999年至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或者综合笔试准考证的人员可不提供第②条的材料;④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个体行医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证,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原始档案并加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⑤其余必备资料与其他考生报名要求一致。
4、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
5、缴纳考试报名费:按照川价函[2000]129号规定,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100元。执业医师综合笔试费每人120元,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费每人80元。
注:上述“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一律用A4纸,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报名结束后,未现场确认报名者,网上填报信息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09年7月1日—7月15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为2009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为2009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报名网址:
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
附件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2:执业助理医师考核合格证明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