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立即查询
编制体系框架图目的是达到控制电离辐射的照射和放射性物质的污染,以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和广大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编制体系表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放射生物效应研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科研数据以及社会需求。通过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体系建设研究,着重解决当前影响放射防护工作的一些重大和急迫的关键问题。
国内现行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体系一共由三种标准组成,即国家标准(编号为GB)、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为GBZ)和卫生行业标准(编号为WS)。国际标准分类编号为ICS13.100(职业卫生和工业安全)和ICS13.280(辐射防护),两者的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都是C57(放射卫生防护)。由于放射卫生属于职业卫生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体系中也包括有相当数量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截至到2008年8月,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系列共有103项标准,包括国家标准30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64项,卫生行业标准9项;强制性标准有59项,推荐性标准是44项。国外标准概况: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的建议书和出版物,是最重要的与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相关的国际标准,还有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出版的核安全标准和放射防护标准;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辐射单位和测量委员会(ICRU)等机构的标准则分别在医用辐射装置、电离辐射常用量和单位等特定方面与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密切相关。
截至2008年底,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体系框架图按放射卫生专业特点和内容分九大类、共103项标准,九类标准包括基础标准8项、职业照射防护标准17项、医疗照射防护标准21项、公众照射防护标准10项、应急准备与响应标准4项、检测规范和检测方法标准34项、防护设施与器材标准5项、管理标准3项和其它标准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