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APP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APP二维码

手机网
医学教育网公卫助理医师手机网栏目

手机网二维码

搜索|
您的位置: 医学教育网 >  >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辅导精华 > 正文
RSS | 地图 | 最新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2011-09-27 14:08 医学教育网
|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是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要求掌握的内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6、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定期保养,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距笔试考试还有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正式开通!
立即查询
考试辅导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