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1721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2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308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供水方式type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rural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分散式供水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常规指标regular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非常规指标non-regular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要求。
4.1.7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
4.1.8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