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必须与疾病有联系或称相关。二者存在密切的数量关系时为有联系,可用统计学方法加以表明。
(一)统计学联系
当病因(F)在人群中变动后某疾病(D)的频率或强度也变动,则为二者有联系。F有可能(也有不可能)为D的病因。当F变动后,D并不变动,则为二者无联系,F很可能不是D的病因。当某疾病(D)有F的比例,显著高于非该疾病中有F的比例,并达到统计学显著水平时,也叫有联系。
(二)虚假的联系
虚假的联系是由研究过程中的各种偏倚(bias)所引起,或应用了错误的方法、错误的判断而形成。
虚假的联系是二事物实际上不存在联系,是在研究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如研究设计的缺陷、调查方法的错误等等偏倚)造成的假象。
(三)间接的联系
当两种疾病(或事件)(B、C)都与某因素(A)有联系,则这两种疾病存在统计学上的联系,这两种疾病(或事件)的联系是间接的联系。如白发与年龄有关,癌或高血压患病率也随年龄而增加,于是就出现白发的人比非白发的人的高血压(或癌)患病率高,并且有统计学上显著意义。冠心病与肺癌都与吸烟有关,于是冠心病与肺癌的发病率也出现了相关。但是,白发与高血压及癌、冠心病与肺癌并非因果联系,治疗冠心病并不会减少肺癌发病率,治疗高血压也不会减少白发的现患率。这种间接联系的出现,系因有与两种疾病都有关,而其本身又是一个病因的混杂(混淆)因素的存在。
(四)因果联系
排除了虚假的联系和间接的联系之后,两事件间的联系才有可能是因果联系,才可能进行病因推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