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1

苹果版本:1

安卓版本:1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Yishimed66

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公共卫生知识 > 公共卫生理论 > 环境卫生学 > 正文

水源卫生防护

2009-11-27 11:49 医学教育网
|

热点推荐

——●●●聚焦热点●●●——
考题下载>> 考后复盘>> 查分预约>>
考后关注>> 调查问卷>> 二试安排>>

  为了保护水源,取水点周围应设置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环保、卫生、公安、城建、水利、地矿等部门共同划定,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供水单位应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工作。

  1.地表水水源卫生防护

  地表水水源卫生防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内,严禁捕捞、网箱养殖、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其它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

  (2)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不得设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排放有毒气体、放射性物质,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水域水质的活动。

  (3)以河流为给水水源的集中式供水,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水利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把取水点上游1000m以外的一定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

  (4)受潮汐影响的河流,其生活饮用水取水点上游及其沿岸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相应扩大,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其范围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水利等部门研究确定。

  (5)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库和湖泊,应根据不同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水源保护区,并按(1)、(2)项的规定执行。

  (6)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输水明渠、暗渠,应重点保护,严防污染和水量流失。

  2.地下水水源卫生防护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及影响半径的范围,应根据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及规划设计、水文地质部门研究确定。

  (2)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3)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渗坑或渗井。

  (4)人工回灌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

执业医师考试公众号

距离2024公卫笔试考试

编辑推荐
免费资料

免费领取

网校内部资料包

立即领取
考试辅导
直播课
【直播回放】2021公卫医师基础摸底测试
2021公卫医师摸底测试

直播时间:1月28日

直播内容:2021公卫医师摸底测试

针对人群:所有人群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