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灸法的注意事项

2010-12-07 14:3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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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灸的程度

  《千金方》指出“凡灸当先阳后阴……先上后下。”临床操作一般先灸上部、痛部、后灸下部、腹部;先灸头身,后灸四肢。但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灵活运用,不可拘泥。

  2.施灸的禁忌

  (1)施灸时,应注意安全,防上艾绒脱落,烧损皮肤或衣物。

  (2)凡实证,热证及阴虚发热者,一般不宜用灸法。

  (3)颜面五官和大血管的部位不宜施瘢痕炎。

  (4)孕妇的腹部和腰骶部不宜施灸。

  3.灸后的处理

  施灸后,局部皮肤出现微红灼热的,属正常现象,无需处理,很快即可自行消失。如因施灸过量,时间过长,局部出现小水泡,只要注意不擦破,可任其自然吸收。如水泡较大,可用消毒毫针刺破水泡,放出水液,或用注射器抽出水液,再涂以龙胆紫,并以纱布包裹。如行化脓灸者,灸疱化脓期间,要注意适当休息,保持局部清洁,防止污染,可用敷料保护灸疮,待其自然愈合。如因护理不当并发感染,灸疮脓液呈黄绿色或有渗血现象者,可用消炎药膏或玉红膏涂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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