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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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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执行以来,国家实施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得以建立,医师资格考试得以平稳、有序、顺利地进行。医师资格考试是卫生队伍准入的重要标尺,是保障医疗卫生质量的第一关口,也是测量医学教育质量、促进医学教育改革的重要手段。在解决完历史遗留问题后,在完成多类型、数量庞大的医学考试的同时,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已经逐步建立起命题专家队伍、考务管理队伍和考试研究力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已经建立起有自己特色的、规范的考试体系。
大家知道,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进程中,医学教育首当其冲。2001年,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公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并提出了“建立世界医学教育注册制度”的建议。随即,WHO西太区办事处制订了区域性医学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证指南》。这些工作引导着医学教育最基本质量标准的一致性,推进了医学教育认证的开展。
中国的医学教育专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总结中国医学教育评估工作,提出了《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和《中国医学教育认证办法》的建议方案,并且有4所学校按照《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进行了试评估,有8所学校以美国纽约中华医学基金会(CMB)的国际医学教育委员会(IIME)制订的《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GMER)进行了试评估,有1所学校由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认定专家以《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进行了试认证。被评估学校都达到了“最基本要求”,部分项目达到了要求较高的期望标准。但是在课程计划(curriculum)改革和交流沟通能力、职业素质培养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这反映出我国医学教育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的改革上做了很多工作,但在教学方法改革、课程融合、评价方法等深入的教学改革方面力度不够。也反映以往我们在质量标准上的不全面,体现职业价值、职业态度、行为和伦理等职业素质方面的教育测量缺欠,评估时缺少考核手段,形成了重视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轻视职业素质培养的现象。
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教育部正在进行一系列的工作部署,在拟议中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二期)计划”中,提出要继续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同时开展医学教育认证工作。也就是说,要正式推出《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有计划地对现有医学院校进行通过认证的再准入,促进医学教育质量观念的转变。教育部也期望与有关部委的进一步合作,建立起有医学会、医师协会、医学考试专家委员会等学术团体成员参加的医学教育认证组织,使得各方意见能够综合,共同促进医学教育质量的提高。
我国正在进行医疗保险制度和卫生服务体制的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向医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节约医疗成本、发挥可用卫生资源最大效益意识的培养,全科/家庭医学服务观念与能力的培养等一系列内容需要在院校教育中加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健康需求提高、医学模式转变,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医学教育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医学的院校教育的出口与医师执业资格考试直接对接,接受着考试通过率的直接考验;医师执业资格考试也将影响医学教育课程计划(curriculum)的安排,导向知识、能力、职业素质的培养结构。正如蒋作君副部长所说,这是一条联系卫生人才需求与医学教育的信息纽带。我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经实行了7年,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这次会议有美国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多位专家出席,他们有长期开展医师资格考试的丰富经验,有深厚的医学考试理论与技术的研究基础,期望通过本次会议的讨论,推动我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进一步改革和提高;也期望借鉴他们考试的经验,在我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步骤安排上有新的推进,使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与医学院校教育相互配合,为培养合格卫生人才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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