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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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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1.职业卫生的概念
职业卫生(occupational health)是以职业人群和作业环境为对象,通过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不良职业环境中有害因素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早期检测、诊断、治疗和康复处理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健康损害或潜在健康危险,创造安全、卫生和高效的作业环境,从而达到保护和促进职业人群的健康,提高职业生命质量(quality of working life)的目的。
2.职业性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
指生产劳动过程及其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的总称。可分为:①物理性有害因素;②化学性有害因素;③生物性有害因素;④不良生理、心理性因素(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hazards)。
(1)物理性有害因素及其对健康的危害
1)高温作业:指工作场所存在生产性热源,其散热量大于23w/(m3•h)或84kJ/(m3•h)的车间;或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时,工作场所的气温高于室外2℃或2℃以上的作业。按其气象条件的特点可分为高温强热辐射作业、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三类型。中暑是高温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等而引起的一种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热致疾病(acute heat illness)。中暑按发病机制可分为三种类型:即热射病(heat stroke,含日射病SUN stroke)、热痉挛(heat cramp)和热衰竭(heat exhaustion)。
2)噪声:指使人感到厌烦或不需要声音的统称。噪声所致健康损害有听觉外系统损害和听觉系统损害,后者还包括暂时性听阈位移(temporary threshold shift,TTS)和永久性听阈位移(permanent threshold shift,PTS)。
3)非电离辐射:指量子能量<12eV的电磁辐射不足以引起生物体电离的电磁辐射。非电离辐射的职业接触有射频辐射(radiofrequency radiation);红外辐射(Infrared radiation);紫外辐射(ultraviolet radiation,UV);激光。高频和微波对人体健康的作用是类神经症和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微波还可引起眼睛和血液系统等改变。红外、紫外辐射和激光均主要是对皮肤和眼睛的损伤作用。
(2)化学性有害因素及其对健康的危害
1)毒物: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称为毒物(poison)。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中的毒物称为生产性毒物(produetive toxicant)。职业人群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过量接触生产性毒物可引起职业中毒。一般将生产性毒物按其综合性分为:金属及类金属毒物:铅、汞、铬、砷等。刺激性气体:硫酸、乙酸等无机酸和有机酸;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氮的氧化物;氯及其他化合物等等。窒息性气体:一氧化碳、氢氰酸,硫化氢和甲烷等。有机溶剂:苯、正己烷、二氯乙烯等。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苯胺、联苯胺、三硝基甲苯等。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的毒物:氯乙烯、丙烯腈等单体,磷酸三甲苯酯、偶氮二异丁腈等助剂。农药:有机磷、氨基甲酸酯和拟除虫菊酯等。生产性毒物所致健康损害可因毒物本身毒性及其毒作用特点、接触剂量等各异,所引起的职业中毒可累及全身各个系统。出现多脏器损害;同一毒物可累及不同的靶器官;不同毒物也可损害同一靶器官造成损害。
2)粉尘: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中过程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空气动力学直径(aerodynamic equivalent diameter,AED)小于l5μm的尘粒可进入呼吸道,称为可吸人性粉尘(inhalable dust);AED在5μm以下的粒子可到达呼吸道深部和肺泡区,称之为呼吸性粉尘(respirable dust)。生产性粉尘主要来源为:矿石开采和冶炼;隧道开凿、筑路;耐火材料、玻璃、水泥、陶瓷等工业原料的加工;铸造工艺;粮谷脱粒等过程。生产性粉尘根据其理化特性和作用特点不同,对机体的损害也不同,引起不同疾病。其中尘肺最为常见。
(3)生物性有害因素及其对健康的危害
存在于生产工作环境中危害职业人群健康的致病微生物、寄生虫及动植物、昆虫等及其所产生的生物活性物质统称为生物性有害因素。如从事畜牧业、兽医、屠宰、牲畜检疫、毛纺及皮革等职业人群感染炭疽所致炭疽病、或布氏杆菌所致布氏杆菌病在疫区从事林业、勘探、采药的职业人群,以及进驻森林区的部队人员有机会接触或感染森林脑炎病毒所致森林脑炎;以及医护人员接触患者引起细菌、病毒性感染,等。农民、井下矿工、下水道清理工以及海边娱乐场的工作人员等有较多机会感染钩虫病,等。
(4)不良生理、心理性有害因素及其对健康的危害
1)不良职业性生理因素:指在劳动过程中由于人体工程问题而出现的个别器官或系统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所致的健康损害有强制体位所致疾患,个别器官紧张所致疾患和压迫及摩擦所致疾患等。
2)不良职业性心理因素:当职业或工作的需要与作业者的完成能力、适应能力和认识之间出现可察觉的不平衡时。作业者可因此产生不适应的心理和生理反应,此时的社会心理因素成为一种工作中的社会心理不良刺激,称之为不良职业性心理因素。由于工作或工作有关的社会心理因素刺激所引发的紧张称为职业紧张(occupational stress),它是在工作要求与工人的能力、资源不平衡或个体需求不满足时出现,并产生的有害的生理与心理反应。
3.职业卫生服务
(1)职业卫生服务的概念:职业卫生服务(occupational health service,OHS)是以保护和促进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全部活动。它要求有关的部门、雇主、职工及其代表,创造和维持一个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使工作适合于职工的生理特点,从而促进职工的躯体与心理健康。
(2)实施职业卫生服务的原则:
①保护职工健康,预防工作中的危害(保护和预防原则);②使工作和环境适应于人的能力(适应原则);③增进职工的躯体和心理健康以及社会适应能力(健康促进原则);④使职业危害、事故损伤、职业病和工作有关疾病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治疗与康复原则);⑤为职工和家属提供全面的卫生保健服务(全面的初级卫生保健原则)。
(3)职业卫生服务的核心内容:
①工作场所的健康需求评估;②职业人群健康监护;③健康危险度评估;④危害告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⑤职业病和工伤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⑥实施与作业者健康有关的其他初级卫生保健服务;⑦职业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
4.职业人群健康监护
(1)职业人群健康监护的概念:职业人群健康监护(health surveillance)是以预防为目的,通过对职业人群健康状况的各种检查以及系统、定期地收集、整理、分析和评价有关健康资料,掌握职业人群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征象,并连续性地监控职业病、工作有关疾病等的分布和发展趋势,以便适时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有害因素所致疾患的发生和发展。内容包括接触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环境监测、接触评定)、医学监护和信息管理。
(2)医学监护:对职业人群进行医学检查和医学实验以确定其处在职业危害中是否出现职业性疾患,称为医学监护(medical surveillance)。包括:①就业前健康检查(prPemployment health examination);②定期健康检查;③离岗或转岗时体格检查;④职业病的健康筛检。
(3)职业环境监测(occupationa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是对作业者作业环境进行有计划、系统的检测,分析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因素的性质、强度及其在时间、空间的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