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西部地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科秘[2010]85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全市乡镇卫生院范围内选拔23名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在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其中芜湖县安排5名、南陵县安排9名,繁昌县安排7名、三山区、弋江区各安排1名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轮转和基层基地实践三个部分,依据卫生部制订的“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全科医生骨干(2010年版)”进行培训(待卫生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出台后,按照该大纲进行)。
三、培训时间
全科医学转岗培训时间为一年,学员安排在省卫生厅认定的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其中,在临床培训基地选择4-6个专业科室进行理论和临床实践学习11个月(其中,理论培训1个月),在基层实践基地实践1个月。
四、考核评估。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全科医学转岗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统一印制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此次培训将作为2011年三县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
五、经费安排
中央补助将按7500元/人拨付经费。其中临床培训基地人均6875元,基层实践基地人均625元。该费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的培训各项合理开支。
六、项目执行安排
(一)请各县卫生局将符合参训条件人员名单填好盖章后于2010年12月9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教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hejk@163.com)。
(二)2010年12月—2011年11月。组织学员在认定的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包括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进行培训,具体培训时间以各培训基地电话通知为准。
(三)2011年12月。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省卫生厅统一组织考核发证。各培训基地对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报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