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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11-29 15:2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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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落实《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号),省卫生厅制定了《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基础环节,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途径,关系到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对改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降低医疗费用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州卫生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本实施方案为指导,因地制宜,组织并实施好当地转岗培训工作。

  今后,如果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支持力度,省卫生厅将适时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任务,结合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实际,现就我省2010~2012年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以下简称“转岗培训”),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实施。转岗培训工作以《规划》为指导,以培训基地为中心,社区、乡镇在岗临床医师为对象,全省统一规划,市州分配培训计划,县区确定培训人员,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培训任务。

  (二)立足省情,分类培养。根据我省卫生人员培训无专项经费的具体情况,与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相衔接,根据每位培训对象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时间、内容与流程。

  (三)突出重点,提高能力。采取临床观摩、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基层现场指导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以加强培训对象临床实践能力与临床实用技术为重点,提高培训对象对常见病的临床诊疗水平,增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四)责任分解,各负其责。建立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管理网络,省卫生厅科教处拟定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负责方案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省卫生厅妇社处负责组织实施社区医疗机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省卫生厅农卫处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各市、州卫生局负责培训基地的管理和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培训对象的确定与相关工作的协调、沟通;各培训基地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指导老师与培训对象的一对一联系,具体组织实施全科医生培训、考核和培训效果评价。

  三、培养目标

  通过开展转岗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基本医疗技术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养一支适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全科医生队伍,基本实现城市每万名居民拥有1.5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1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基本满足“小病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在身边”的基层卫生技术人才需求,逐步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条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工作1年以上,具有医学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一定的临床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优先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骨干人员以及曾接受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科医师骨干进修或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对象选拔。省卫生厅科教处根据卫生部下达的培训任务,按照我省培养目标向厅妇社处、农卫处分解任务,厅妇社处、农卫处向各市、州卫生局下达培训计划,各市、州卫生局向各县、区卫生局分配培训名额,各县、区卫生按照培训对象条件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并上报市、州卫生局。

  五、培训基地

  (一)基地确定。

  1.理论培训基地。结合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在岗人员培训工作实际,分别确定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理论培训基地。

  确定兰州市卫生学校、白银市卫生局、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水卫生学校为社区医疗机构转岗培训的理论培训基地,其中,兰州市卫生学校承担兰州、定西、临夏、甘南4个市、州的培训任务;白银市卫生局承担本市培训任务;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承担嘉峪关、酒泉、张掖、武威、金昌5个市的培训任务;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承担平凉、庆阳2个市的培训任务;天水卫生学校承担天水、陇南2个市的培训任务。

  确定各市、州卫生学校(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乡镇卫生院转岗培训的理论培训基地,没有卫生学校的市州由市、州卫生局认定有培训资质和条件的机构作为培训基地,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2.临床技能培训基地。根据我省实际,确定14个市、州医院为转岗培训的临床技能训练基地,分别承担本市、州培训任务。

  3.基层实践培训基地。以各县、区医院为主,选择部分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中心乡镇卫生院为补充,由县、区卫生局遴选,市、州卫生局确定。

  (二)基地职责。负责本基地教学计划制订、教学课程安排、教学质量检查与培训对象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根据卫生部的培训大纲安排培训对象的理论学习、技能培训和临床实践等,组织管理指导老师与培训对象的培训计划的制订和落实,组织与实施培训对象科室轮转、进出科考核与培训结业考试、技能考核,组织落实培训对象集中学习期间的生活安排与管理。

  (三)指导老师。理论培训指导老师由各基地相关专业任课教师担任。临床技能和基层实践培训指导老师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并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须经基地推荐,由市、州卫生局认定。

  每位指导老师负责联系2-3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培训对象,具体负责制定所联系培训对象的培训计划、培训科目、培训时间安排。

  六、培训时间及方式

  培训时间不少于12个月,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个月(132学时),临床技能训练不少于7个月,基层实践不少于4个月。培训方式可采用集中理论培训、个别面授、临床观摩、学术讲座、科室轮转、基层现场指导、远程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

  在原则保证培训大纲所要求课时的情况下,对已参加过全科医生骨干培训、全科医生在岗培训、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的人员,应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指导老师参考培训对象个人的意愿,采取按需分程、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相应缩短培训时间。

  七、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内容以卫生部制订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为主,结合我省基层医疗机构实际确定,主要包全科医学理论培训、临床技能训练及基层实践。

  (一)理论培训。重点学习全科医学及相关理论、医患关系与人际沟通、康复医学、心理卫生、预防医学和医疗信息管理等内容,以集中面授为主,远程教学为辅的形式进行。

  (二)临床技能训练。分为临床基础培训和临床科室轮转两部分,以轮转科室为重点,具体为:内科不少于1.5个月;急诊急救不少于1.5个月;妇产科不少于1个月;儿科不少于1个月;外科不少于1个月;传染科不少于0.5个月;其它选修科室不少于0.5个月。学员可以根据自己原来的专科,选择其中至少四个科室进行轮转。各科实习内容及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也可参照卫生部组织编写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和《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系列教材急诊急救指导手册》,对培训内容做适当调整。

  (三)基层实践。主要是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通过学员直接参加基层全科诊疗实践和病人管理活动,使其掌握全科医疗服务技能和预防保健相关工作的能力,以培训讲授、具体工作实践、演示观摩、案例讨论等形式进行。具体为:

  1.全科医疗服务技能实践不少于1个月,掌握全科医生的接诊方式、医患沟通技巧;以个人为中心的照顾方式;家庭保健的内容与方法、家系图的绘制与家庭结构分析;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每人至少完成2份规范的健康档案);社区常用药物的用量、用法及不良反应观察;双向转诊原则及其操作方式;病人群体和个体的健康教育技能(包括教育、咨询、评价等),至少组织实施一次群体性的健康教育活动;法定传染病报告程序。熟悉社区卫生服务需求评价、社区卫生诊断的原则和基本步骤;社区卫生服务计划、实施与评价的基本方法;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及团队合作的工作方法;儿童免疫规划知识和预防接种技术要求;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理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2.慢性病管理实践不少于0.5个月,掌握高血压、糖尿病、COPD、脑卒中等重点慢性病人及高危人群的筛查、预防控制与连续性综合管理技能;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营养学基本知识;慢性病的膳食、运动及心理指导原则与方法;居民群体和病人个体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和评价方法。了解冠心病、COPD、脑卒中等常见疾病的康复方法。

  3.重点人群保健不少于1个月,掌握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及相关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包括《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熟悉老年保健的目标、内容、方法与要求;老年常见健康问题的预防、处理及居家照顾、家庭病床管理。

  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院参观见习不少于0.5个月,了解传染病的防控体系及工作流程;儿童保健、妇女保健体系、内容与方法。

  5.基层卫生服务管理不少于1个月,熟悉基层卫生服务中的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常用评价指标、方法和程序;病人满意度调查及分析方法;基层卫生服务团队的工作模式;与社区组织和其他专业人员沟通的渠道和沟通的技术。了解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及管理模式。

  八、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厅妇社处、农卫处、科教处和各市、州卫生局各负其责,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对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由省卫生厅颁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厅妇社处、农卫处分别负责社区人员和乡镇卫生院人员的理论培训阶段的理论考试;各市、州卫生局负责临床技能训练和基层实践培训阶段的实践技能考核;厅科教处负责考试考核的过程监督和证书发放,组织专家对培训对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检查培训对象的理论考试试卷、实践技能考核方式与过程、临床技能训练和基层实践记录。

  九、组织实施

  (一)执行时间。2010年11月30日前启动,2013年11月30日结束。

  (二)培训计划。全省城镇人口按860万计算,乡镇卫生院以1390所为准,计划2010-2012年共培训2680人,其中,社区医疗机构培训1290人,乡镇卫生院培训1390人。每年的培训人数根据卫生部下达的培训任务,结合我省培养目标,分年度确定。

  2010年计划培训900人,其中,社区医疗机构培训450人,乡镇卫生院培训450人。社区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与2010年中西部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项目结合,具体由厅妇社处组织安排;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按照本方案实施,培训人数由厅农卫处具体分解下达。

  2011年计划培训890人,其中,社区医疗机构培训440人,乡镇卫生院培训450人,转岗培训工作按照本方案实施。具体培训人数根据卫生部当年下达的培训任务适时调整。

  2012年计划培训890人,其中,社区医疗机构培训400人,乡镇卫生院培训490人,转岗培训工作按照本方案实施。具体培训人数根据卫生部当年下达的培训任务适时调整。

  (三)政策支持。在岗人员转岗培训培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医疗机构发放,计算工作年限,住宿由培训基地统一安排。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者可变更注册为全科执业范围,同时作为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培训经费。2010年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结合2010年中西部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项目进行,中央财政不再给予补助;2010年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2011、2012年转岗培训经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确定补助标准,并按照该年度转岗培训项目管理方案执行。

  (五)监督检查。省卫生厅负责转岗培训实施的过程监管和效果评价工作,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训的实施进行督导,保证培训任务的落实和培训质量的稳定。

  各市、州卫生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制订本地转岗培训实施办法或细则,针对培训工作的关键环节需制定出操作性较强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对临床技能训练和基层实践培训基地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培训基地要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培养指导医师和师资队伍,成立转岗培训管理机构和专家委员会,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培训任务的全过程组织管理,制定培训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为培训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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