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市医院:
按照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执行中央2008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沧州市卫生局制定的《沧州市2009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任丘市2009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任丘市卫生局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任丘市2009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2009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执行中央2008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沧州市卫生局《沧州市2009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使县、乡、村三级卫生人员的政策水平、管理水平、管理效率及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具体目标为:提高卫生局长的卫生行政管理能力;提高乡镇卫生院长卫生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内儿科专业服务水平;提高乡镇卫生院内科、外科医师的专业理论水平;提高村卫生室人员内儿科专项技术水平,掌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临床诊疗技能,增强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培训内容
1、卫生局长(副局长)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农村卫生基本政策、与农村卫生有关的基本法律法规、管理学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运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农村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农村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政策等知识,提高卫生局长的管理能力。
2、乡镇卫生院长培训内容:各级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事业的经济补助政策;乡镇卫生院财务会计与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乡镇卫生院财务风险及防范;相关卫生经济学知识;乡镇卫生院如何实现低成本、高效益。
3、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医师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以及内儿科常用药物的使用指征和方法。
4、乡镇卫生院内科、外科医师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内、外科常见病与多发病诊断、治疗。
5、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内容:内儿科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对象和人数
1、卫生局长(副局长);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医师;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内科、外科医师(未参加2008年培训的);具有乡村医生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
2、培训人数
(1)乡镇卫生院院长1人,共15人。
(2)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医师1人,共15人,其中中心卫生院4人(鄚州、石门桥、青塔、吕公堡),一般卫生院11人。
(3)乡镇卫生院内科、外科医师各1人,共30人。
(4)村卫生机构人员共852人。
四、培训方法及职责
1、卫生局长(副局长)的培训,由省卫生厅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另行通知。由沧州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2、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培训,采取集中学习的方法,由沧州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卫生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3、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医师的培训采取集中理论学习与临床进修相结合的方法。15名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医师先由沧州市卫生局组织进行280学时的集中理论学习,理论学习后4名中心卫生院内儿科医师到沧州市中心医院进行临床进修学习,其余11名内儿科医师到任丘市医院进行临床进修学习。
4、乡镇卫生院内科、外科医师的培训,由沧州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
5、村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按照省厅要求,通过视频进行培训,由各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1、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医师于2009年7月20日-8月4日在沧州市青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青山宾馆:御河路29号)进行理论培训,7月20日下午报到。中心卫生院内儿科医师8月10日—11月10日进入沧州市中心医院临床进修学习,一般卫生院内儿科医师8月10日—11月10日进入任丘市医院临床进修学习。
2、乡镇卫生院院长于2009年8月15日-17日在沧州市青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青山宾馆:御河路29号)进行理论培训,8月15日上午报到,同时提交一份不少于2000字、内容为关于创建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县(市)的思路和建议的文章。
3、乡镇卫生院内科医师于2009年8月18日-20日在沧州市青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青山宾馆:御河路29号)进行理论培训,8月18日上午报到。
4、乡镇卫生院外科医师于2009年8月20日-22日在沧州市青山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青山宾馆:御河路29号)进行理论培训,8月20日下午报到。
5、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进行集中视频学习,7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参培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作息时间中途不许请假或换人。
六、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弄虚作假、走过场,保证培训质量。
七、管理监督与考核评价
市卫生局将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医疗单位和学员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培训后要对培训效果作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报告并收集相关信息(包括:培训登记表、培训计划、课程设置、师资名单、培训班照片、班前班后问卷、教学效果测评表、培训总结报告等)报卫生局疾控科。
各卫生院要将参加培训的院长、内儿科、内科、外科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执业类别、职称、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于7月17日上午上报卫生局疾控科,并领取机顶盒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