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市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根据《省卫生厅印发的2009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钢》,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对内科、儿科疾病的诊断治疗能力;提高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开展和管理农民健康档案的能力;提高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
二、培训对象
为全市11个县(市、区)的118个乡(镇)卫生院,分别培训一名45岁以下的内儿科医生、一名公共卫生人员、一名卫生院院长;培训2000名50岁以下具有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三、培训方式
(一)内儿科医师:理论培训35天,临床进修学习95天;
(二)公共卫生人员:理论培训5天。
(三)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理论培训5天。
(四)村卫生机构人员培训:理论培训5天。
四、培训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医师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内、儿科常见症状的诊断、鉴别诊断以及初步处理;内、儿科常见疾病和急危病(症)的诊疗措施;内科常用药物的使用指征和方法;内、儿科临床基本技能;儿童常见病的标准病例管理规程。
(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培训内容包括: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的信息收集方式;健康档案的数据整理;健康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三)乡镇卫生院长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与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知识、乡村一体化管理知识。
(四)村卫生机构人员培训
培训农村常见内儿科症状体征的诊断和简单处理;农村常见内儿科急危重病(症)的早期处理和及时转运;向家长提供咨询和健康指导的技巧;儿科常见内儿科疾病的复诊管理;农村常见内儿科慢性疾病的防治知识;医源性疾病的基本概念及不当治疗的危害。
五、组织实施
(一)乡镇卫生院内儿科人员培训
1、集中培训。由市卫生局组织,市传染病医院承办,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供师资。
2、临床进修。市卫生局组织,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分别承担60名学员的临床进修学习。
(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由市卫生局组织。
(三)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由市卫生局组织。
(四)村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由市卫生局组织,县卫生局具体负责,采取“好医生乡村课堂”形式,在乡镇卫生院进行集中培训。
(五)培训经费
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经费为40元/人/天;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经费为80元/人/天;村医培训经费为30元/人/天。
六、培训时间:2009年5月开始,12月底前结束。
七、培训评估
培训参与单位要注重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把好培训质量关。每期培训班均采取课前知识测试、课中练习、课后考核以及学员问卷的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培训效果考核采用省卫生厅的命题,由市卫生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发给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上岗和职务晋升的依据,考核结果在市、县卫生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