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办函〔2007〕319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问题,我厅决定在2006年对清远、揭阳、云浮三市农村卫生人才进行培训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培训范围,重点对全省各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人,11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及江门市恩平市的乡镇卫生院院长、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分期分批实施培训。为了做好此次培训工作,调查农村卫生人才的数量及学历构成,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
开设地、县(区)级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和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全脱产学习,培训时间7天。通过培训,提高市、县(区)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和乡镇卫生院院长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
1.地、县(区)级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
主要学习有关卫生政策法规、现代管理理论、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经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危机管理和卫生文化建设等知识。
2.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
主要学习农村卫生和农村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农村卫生管理学、卫生经济学基本知识、基本医疗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基本知识、全科医学概论和农村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等知识。
(二)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班
开设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外科、妇产科、预防医学和护理骨干培训班,实行全脱产学习,理论培训2个月,临床实践1个月。通过培训,提高业务骨干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1.乡(镇)卫生院内儿科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2.乡(镇)卫生院外科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3.乡(镇)卫生院妇产科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基础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妇产科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4.乡(镇)卫生院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预防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计划免疫的知识、技能及计划外免疫的相关内容;掌握常见传染病的流行特征、临床表现、早期诊断、预防措施和治疗原则;具有社区疾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的能力。
5.乡(镇)卫生院护理骨干培训班
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熟悉常见病、多发病病情和常用药物疗效、反应的观察与初步处理;掌握规范的基础护理基本操作技能;能运用医学和护理知识向个体、家庭、社区提供整体护理和保健服务,并能进行健康教育。
(三)乡村医生培训班
脱产学习10天(每周2天,共5周),统一使用“好医生网站”视频教育系统。主要学习重点传染病防治和急诊急救的基本知识,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其防治社区常见疾病和解决社区常见健康问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
(一)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
1.地、县(区)级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
全省各地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和卫生监督所所长。
2.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和江门恩平市乡(镇)卫生院院长。
(二)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班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和江门恩平市乡(镇)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业务技术骨干。
1.乡(镇)卫生院内儿科骨干培训班
乡(镇)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内儿科临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技术骨干1名。
2.乡(镇)卫生院外科骨干培训班
乡(镇)中心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外科临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技术骨干1名。
3.乡(镇)卫生院妇产科骨干培训班
乡(镇)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妇产科临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技术骨干1名。
4.乡(镇)卫生院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
乡(镇)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预防医学技术骨干1名。
5.乡(镇)卫生院护理骨干培训班
乡(镇)中心卫生院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护理技术骨干1名。
(三)乡村医生培训班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11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和江门恩平市在岗乡村医生。
三、培训地点、时间安排
(一)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二)乡(镇)卫生院外科和护理骨干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韶关学院医学院(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中心);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5市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妇产科和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嘉应学院医学院,韶关、惠州、肇庆3市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妇产科和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韶关学院医学院,阳江、湛江市、茂名、恩平4市乡(镇)卫生院内儿科、妇产科和预防医学骨干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广东医学院。
(三)乡村医生培训班的培训地点由县(区)级卫生局统一组织安排。
各培训班将分期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及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省卫生厅农村卫生人才培训专款统一支付。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有关市卫生局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积极派员参加培训,并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汇总后于8月20日前报我厅科教处,纸质和电子版名单各一份。联系人:张顺华、韩耀萱,联系电话(传真):020-83853431,Email:hyxbme@126.com.
(二)授予参加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人员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授予参加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培训班培训人员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25分。
附件:1.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报名回执
2.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乡村医生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