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日前启动,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定期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考核程序分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
我局根据《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宣城市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工作方案(试行)》,详细确定了我市24家考核机构的考核范围和医师定期考核的内容、方式、程序。为规范我市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对首次医师考核列出了具体的时间表,并做了明确规定,保证我市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我市的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将于6月底结束。考核内容为2005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近两年内的执业情况。以后,对执业注册满两年的医师考核时间将改为本年度12月开始至次年2月底前完成。考核过程是先由执业所机构对参加考核对象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考评,再到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并对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结果复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并由执业注册机关在医师执业证书上进行记录。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经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宣城市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做好全市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表格可以在附件中下载。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各考核机构、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生下载浏览。
医政医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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