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6号)规定,现将湖北考区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一时间统一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既可以选择报考兽医全科类,也可以选择报考水生动物类,但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只能申请注册从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服务。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2011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9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备小二寸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议尺寸为230像素(宽度)×334像素(高度),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不小于20KB,且不超过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
4.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29日。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从地市级兽医主管部门名单中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2)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1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证明格式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0〕105号)核定,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综合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0元,4科(兽医基础理论、动物疫病预防理论、兽医临床理论、动物疫病防治综合应用知识)共计240元(含按规定上缴国家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不收取临床技能考试费。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的收缴,统一由省畜牧兽医局计划财务处负责管理。考点考试办公室在完成考生报名确认工作时,负责代理收取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同时向考生出具收款票据。
四、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程序,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系统生成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24日至10月15日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16日上午9:00-11:3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16日下午14:00-16:30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兽医全科类、水生动物类考试命题范围分别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考试科目为:
1.兽医全科类。分为基础、临床、预防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400题,总分值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法律法规;
试卷二: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三: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兔、马、貂、蜂、蚕等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2.水生动物类。分为基础、临床、预防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300题,总分值3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组织及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
试卷二: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试卷三: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产养殖环境学和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鱼类、贝类、虾类、蟹类、蛙类、鳖类等水生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三)考试纪律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查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并自觉遵守。
六、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相应类别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特此通告
附件: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各考点办公室地址及咨询电话
2011年6月13日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各考点办公室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州) 考点办公室 地址 咨询电话
武汉市 武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江岸区二七路170号润禾大厦1103室 027-82285626
黄石市 黄石市畜牧兽医局 黄石市沿湖路129号 0714-6310094
十堰市 十堰市畜牧兽医局 十堰市东岳路25号 0719-8626987
荆州市 荆州市畜牧兽医局 荆州市荆东路15号 0716-8447111
宜昌市 宜昌市畜牧兽医局 宜昌市珍珠路62号 0717-6900818
襄阳市 襄阳市畜牧兽医局 襄阳襄城虎头山南路70号0710-3205471 0710-3205841
鄂州市 鄂州市畜牧兽医局 鄂州市滨湖西路 0711-3356875
荆门市 荆门市畜牧兽医局 荆门市东宝区北门路3号 0724-6038882
孝感市 孝感市畜牧兽医局 孝感市园林一路2号 0712-2823837 0712-2851351
咸宁市 咸宁市畜牧兽医局 咸宁市温泉茶花路28号 0715-8273787 13872159878
黄冈市 黄冈市畜牧兽医局 黄冈市黄州涵晖路6号 0713-8387813
恩施州 恩施州畜牧兽医局 恩施市施州大道157号 0718-8216250
随州市 随州市畜牧兽医局 随州市交通大道217号 0722-7078577
仙桃市 仙桃市畜牧兽医局 仙桃市黄金大道8号 0728-3233189
天门市 天门市畜牧兽医局 天门市竟陵钟惺大道33号 0728-5331456
潜江市 潜江市畜牧特产局 潜江市江汉路37号 0728-6296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