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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010-07-15 19:1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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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畜牧兽医局,保密局,公安局,卫生厅,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决定今年10月24日在全国统一进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我省将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设定10个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与执业医师考试、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高考同等要求,政策性强。为确保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及时预防、控制和消除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指导和规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我们制定了《黑龙江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附件:黑龙江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黑龙江省国家保密局

  黑龙江省公安厅

黑龙江省卫生厅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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