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手机网
手机网栏目

手机网二维码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

搜索|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卫生网校 >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区报名公告

2010-07-08 16:26 医学教育网
|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4号)》和《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0]14号)要求。现就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2010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医 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4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备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33mm×48mm,宽390像素×高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4.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日至8月13日。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0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格式证明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提供学校院系证明)。医 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内蒙古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核发准考证。

  二、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字【2010】891号),考生每人缴纳240元考试费用(每科60元),在考生现场确认时交费。

  三、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10月8日至10月15日到其自主选定的旗县级畜牧兽医部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24日上午9:00-12:0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24日下午14:30-17:30.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法律法规;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三)考试纪律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五、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公布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六、考试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自治区农牧业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报名确认地详细地址(可在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www.nmagri.gov.cn上或内蒙古兽医网www.imvet.cn上查阅)。考生指导手册(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

  特此公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考区领导小组(代章)

二0一0年六月七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单 位              电  话

  自治区兽医局           0471-6652191

  呼伦贝尔市兽医局         0470-8221968、8231767

  兴安盟动物卫生监督所       0482-3992087

  通辽市兽医局           0475-8434904

  赤峰市兽医局           0476-5869812

  锡林郭勒盟兽医局         0479-8217508

  乌兰察布市兽医局         0474-4886951

  呼和浩特市兽医局         0471-5964365

  包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472-2212072

  鄂尔多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477-8501257

  巴彦淖尔市兽医局         0478-7959704、8298138

  乌海市兽医局           0473-2021686

  阿拉善盟兽医局          0483-8354686、8354686

  附件2:报名确认地详细地址

  单 位                  地 点

  呼伦贝尔市兽医局          海拉尔区阿里河路11号(市农牧业局6楼)

  兴安盟动物卫生监督所        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70号(盟动物卫生监督所2楼207号)

  通辽市兽医局            科尔沁区建国路北段2349号(市农牧业局9楼907号)

  赤峰市兽医局            新城区全宁街中段(市农牧业局7楼705)

  锡林郭勒盟兽医局          锡林郭勒市开发区盟党政大楼3楼(盟农牧业局)

  乌兰察布市兽医局          集宁新区31号楼(市农牧业局3楼)

  呼和浩特市兽医局          新城区丁香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包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东河区西门大街53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医政药政科)

  鄂尔多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东胜区乌审东街富兴南路(市健康体检中心斜对面)

  巴彦淖尔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临河区新华西街18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3楼310、313号)

  乌海市兽医局            海勃湾区沃野北路13号(市兽医局1楼监理办)

  阿拉善盟兽医局           巴彦浩特镇额鲁特西路13号(盟农牧业局大楼)

报考指南
特别推荐
医学教育网医学书店
  • 老师编写
  • 凝聚要点
  • 针对性强
  • 覆盖面广
  • 解答详细
  • 质量可靠
  • 一书在手
  • 梦想成真
题库软件

题库软件:热卖中

题库设计紧扣考试大纲、考试教材、考试科目。符合考试题型与考试科目,考试资料丰富,免费试用。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