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0年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0〕14号)及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牧医医〔2010〕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10年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原则,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省畜牧兽医局统一安排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推进措施,确保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统一、高效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业兽医考务工作队伍和执业兽医技术队伍,不断规范动物诊疗从业行为,进一步提高兽医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建立健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和考务工作队伍;建立常态化的与执业兽医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运行机制。
三、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推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确保实现目标要求,在省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考试工作管理机制,成立市级考点领导小组,下设考点办公室。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工作职责
根据农业部《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考点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受理考生报名确认工作,指导考生填写报名表,核实考生提供的有关报名材料,收取考试费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转发《准考证》;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接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负责考试前的机要存放;组织实施考试;考试结束后,清点、销毁试卷,清点、寄送答卷、答题卡;转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处理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等。
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分发准考证、报名考试费财政票据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以及经省考区办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名费退费等项工作。
(三)考点设置
根据农业部《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和省畜牧兽医局《湖北考区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省级考试机构将根据各地市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的合并设置考试地点。我市考点办公室将根据省局的统一要求,积极做好考试场地的相关准备工作,具体考场的设置依据省级考区安排及报名人数确定。
四、工作步骤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部署发动、工作准备、组织实施和工作总结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2010年5-7月)
1、制定方案。根据农业部及省畜牧兽医局要求,制定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考务管理机构、考点办公室,以及考点考试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
2、召开会议。适时召开由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单位参加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3、广泛宣传。转发和印发农业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手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60问》、《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以及省局相关文件;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和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向全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站)、动物诊疗机构、大专院校兽医专业、兽药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户)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
(二)工作准备(2010年7-8月)
1、考试收费。根据省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用。
2、确定考务人员。考务人员包括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监督员由省考区派出。考点根据考场数量设立1-2名巡考员,每个考场聘任2名监考员(非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和非畜牧兽医系统工作人员),考点设立的巡考员和聘任的监考员需报省考区办公室审核备案。
3、组织考务培训。组织对考点和报名点等考务人员进行考试报名、考务管理等工作培训。参加由考区组织的对考点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会议。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考务管理手册》、《考生指导手册》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等。
4、成立考务安保机构。协调公安、监察、卫生、保密、电力等部门,成立由市畜牧兽医部门主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考务安全保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期间的纪检监察、卫生防护、安全保卫、电力供应和无线信号屏蔽等工作。
5、设置考务管理办公区。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保密室、医务室、考试滞留室。考务办公室要张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监考工作程序》、《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监考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保密室负责考试前和考试结束后,考卷(含备用卷)的临时机要存放;医务室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及考务人员突发疾病的处置;考试滞留室是为在考试期间,提前上交试卷及考场违纪人员按规定不允许立即离开考场而提供的暂时滞留场所。
(三)组织实施(2010年7-12月)医学 教育网搜 集整理
1、组织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或者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查询报名考试的相关资料。7月10日至7月24日,开始网上报名,8月2日至8月13日考生到认定的报名现场确认地的考点办公室进行报名确认。市考点办公室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规定,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系统中打印考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由考生签字确认自留一份,市考点办公室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考生初审结果选项,收取报名费用,开据报名费用收据(加盖公章),退还考生有关证明原件,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和初审工作。
2、资格审查。在考生报名确认工作全部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考点办公室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汇总表各1份(加盖公章)和报名费送至考区办公室,1份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留存。考区办公室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报的考生报名材料的复核。
3、设置考场。按照规定,市考点将根据省级考区考场确认通知,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考场设置标准安排考场。
4、发放准考证。考区办公室按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号,准考证打印并加盖考区办公室印章后,发放到市考点。市考点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后,通知考生所在地的县市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考生准考证,并由县市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发放到考生手中。对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县市区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将考生姓名、通知领取情况等说明材料统一报考点办公室,由考点办公室汇总后报至考区办公室。
5、退费和发放财政票据。考区办公室复核后,将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报名费,及符合条件的财政票据送至市考点办公室,考生本人凭《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到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领取退费或财政票据,并退还报名费用收据。报名收费票据与准考证一起发放。
6、召开考前考务培训。考试前,组织对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部署考务工作。
7、领取试卷。考点办公室接受省考区试卷后,按《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规定》将试卷存放在保密室,并在考试开始前2小时,考点指派专人在保密人员陪同下,将试卷从保密室取出运送到考场。为确保试卷由考点安全运送至考场,考点办公室将与公安、保密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制定详细的试卷安全运送方案,并报考区办公室,经考区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8、组织考试。市考点按照农业部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组织考试。
9、报送试卷。考试结束后,市考点将试卷和答题卡按要求封装,经考点办公室主任、省级监督员及保密部门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于考试当天上交考区办公室。
10、查询考试成绩。市考点接到省考区发放的考生考试成绩后,发送给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由其向考生发放成绩。同时组织考生上网查询成绩。
11、发放《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市考点接收《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后,发送给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负责向考生发放证书。
(四)工作总结(2011年2月)
2011年2月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总结阶段,市考点对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上报省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市、县(市区)两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文件的要求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各项工作。医 学教育网搜 集整理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加强畜牧兽医系统内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市考点办公室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特别是要与公安、保密、纪检监察、卫生和电力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考试过程中各项工作。
(三)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严肃考场纪律,认真做好监考工作,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保密工作,确保考试效果。切实加强考务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落实保密责任,狠抓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严防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要针对考试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扩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让从事兽医活动的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认识推行执业兽医制度的重大意义,增强主动参与意识,促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