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海渔电[2007]66号
龙岩、三明及其所辖县(市、区)、福清、长乐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鳗业协会:
根据《福建省渔业执业兽医试点工作方案》(闽海渔〔2007〕229号)部署,省局计划于8月份组织开展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工作。为做好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试点要求和当地鳗业发展需要,鼓励所属单位符合条件的有关水产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资格考试报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龙岩、三明、福清、长乐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单位为本单位报考人员签注推荐意见,龙岩、三明辖区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单位报考人员由当地县局签注推荐意见后分别报龙岩、三明市局。
二、各鳗业协会积极组织会员单位符合条件的养殖技术人员报名参加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龙岩、三明、福清、长乐市鳗业协会负责为养殖场技术人员签注推荐意见后分别报以上各市局。
三、推荐单位负责做好申报材料和申报资格的初审以及职业道德状况的审查。龙岩、三明、福清、长乐市局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审查报考资格、汇总统计当地报考情况,并将以上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省局渔业处(联系人:卓鸿璘,电话:0591-87871582,电子邮箱:zhl1040812@163.com)。
四、报考申请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三份,省局、市局、推荐单位各留存一份,除报名表上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片外,另缴省局3张。
附件:⒈福建省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
⒉福建省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统计表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