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院:
按照《西安市卫生局关于2008年县(区)乡两级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市卫发【2008】530号)2008年全市202名县乡两级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了为期3-6个月专业技术培训,目前各专业培训班已进入临床进修阶段。为了加强培训管理工作,保证培训效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培训工作
各承担进修培训任务的医院要继续高度重视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把做好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作为支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城乡医疗卫生业务联系的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学员临床教学、考核鉴定、食宿安排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培训过程管理
1.保证培训效果。各进修科室要为每个学员指定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应加强学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培训,强化规范书写医疗文书和基本操作的训练,传授农村适宜的医疗技术,保证学员的培训时间,使每位学员能够真正学到用得上的技术,提高各种医疗文书规范书写的能力。各进修科室要为学员提供足够的实际操作、现场观摩、学术活动的机会。要及时掌握学员的学习现状,不断督促学员的学习自觉性,定期评价带教效果。
2.严格学员纪律管理。按照《西安市县(区)乡两级农村卫生人员进修考核表》,如实记录每个学员的出勤、日常表现、理论学习(包括参加学术活动)和考核考试等情况。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要有请假条,请假3天以上者须报经市卫生局农卫处批准。
3.保证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市卫生局已划拨80%培训经费给各培训单位用于各项培训费用的支出。各医院要按市卫发[2008]530号文件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保证学员伙食补贴的足额、定期发放。
4.统一培训结束时间,妥善保管学员的培训和管理资料。内儿班和放射诊断班临床进修于2009年3月5日结束,中医骨干班和外科培训班临床进修于2009年5月1日结束,培训结束前,由各培训医院对学员组织考试。所有培训和管理资料,包括学员书写的完整大病历等医疗文书,考试答卷,每位学员的进修考核表、请假条等,由各医院妥善保存,进修结束后统一上交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在学员进修培训结束后,将根据学员理论考试成绩、各医院提供的学员培训管理资料,对合格者统一核发结业证书。
三、培训工作效果考评
对按规定完成培训工作的单位,市卫生局在培训工作结束后核拨其余20%培训经费。对未完成培训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除一定经费。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