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卫生厅科教处:
现将 2003年度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英语、日语。
二、报名日期:2003年8月10日至9月10日。逾期不予补报。
三、考试日期:2003年11月2日上午9:00—11:40,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9:00 – 9:30 听力部分
9:30 – 9:35 收发试卷
9:35 – 11:05 笔试部分
11:05 – 11:35 作文
11:35 – 11:40 核收答卷、试卷
四、报名条件:
本科毕业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曾出国半年以上,回国后服务满两年以上;报考笹川医学奖学金的考生年龄不得大于39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报考世界卫生组织奖学金年龄不得大于50周岁(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填写《考生报名表》(附件一,可复印后填写),并送所在的考区,该表由各考区汇总考生信息并存档备案。
个别考生姓名中包含的难见字,无法在报名软盘中录入的,录入时留出空格,并手工填入《考生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书面说明。
2、请于2003年10月10日前将考生人数、报名软盘和《考试报名登记表》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3、由于考生分散,本通知没有向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局,各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卫生部直属各单位抄送。请各考区代为向本考区有关单位转发。
4、为加强考务管理工作,请各考区在接受报名时,将我们编制的《考生须知》(附件二)复印后发给每位考生。
5、考生缴纳的考试费用,请各考区代收后,以实际报名考生人数,按每考生100元,于2003年10月20日前上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