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局属有关单位、其他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09〕7号)的要求,为做好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上海考区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目的
为各级各类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和选拔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人员提供外语水平测试。
二、报考条件
(一)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报考条件
1、年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34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医学所有专业。重点是口腔、护理、医药、预防专业等。
3、工作年限:中专、大专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6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博士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各级各类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外语水平考试测试报考条件由参加测试的单位制定。参加测试的单位在报名前应书面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交申请函,同时报送本考区主管部门。
三、报考范围
(一)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报考范围卫生系统(含解放军系统、药监局系统、中医系统)所有单位,包括医学院校、医疗卫生行业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
(二)各级各类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外语水平测试的报考范围由参加测试的单位制定。四、考试语种英语、日语五、考试时间和地点2009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40,考试顺序为:9:00—11:00笔试部分11:00—11:10收发答题卡和试卷11:10—11:40听力部分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地点为准。
六、考生报名
1、报名分二步进行,即先网上报名,后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日至19日,须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的,不受理现场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完成,从网上打印报名表。现场审核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23日(9:00--16:00),逾期不予受理。现场审核地点:上海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北京西路1400弄21号2楼,邮编200040,电话:62477776,传真:62792529,联系人:蔡渭澄)。现场审核时须携带身份证、报名表、照片及考务费。
2、考试报名表需打印填写,报名表一式一份,由单位审核、盖章。报名者需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请将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供准考证使用。考生须缴纳考务费410元,其中260元考试费由考区代收后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缴纳,其余用于本考区考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