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促进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服务能力,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厅2009年启动广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对于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一)与我省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重点相适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的卫生技术,适合县(区)级及以下农村及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三)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
(四)技术项目配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五)申报单位(推广单位)应为应用该项技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相关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不得作为技术推广单位。
(六)项目能从2009年开始在省内推广。
相关社团组织可作为协作单位与技术推广单位共同申报。
二、申报范围
2009年度适宜卫生技术项目主要从2007-2008年期间已申报“卫生部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第二轮第八批和第九批项目”中筛选。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项目可组织申报工作。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填报《广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同时通过广东省卫生厅公文交换系统发送电子版)一式五份,并提交电子版。
(二)推广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项目推广的可行性分析(技术评价、经济评价、技术使用及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与《申请书》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三)申报材料由各有关地级市卫生局或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09年9月20日前统一报送到广东省医学会科普部(地址:广州市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邮政编码:510180),电子版发送至:542446702@qq.com.
联系人:
广东省卫生厅科教处 张顺华 黄毓文
电话:020-83848500;
广东省医学会科普部 陈大富
电话:020-81850811,13760808125.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