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省老年医院:
适宜技术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几年来,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基层医疗诊治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做好2010年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广适宜技术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技术先进、成熟、安全有效,对医疗设备要求不太高,适宜县级以下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含县级)农村及城市社区医疗卫生单位使用。
2.项目应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有2个以上(含2个)基层单位提供应用证明。
3.与推广的技术项目配套的产品必须是经过批准并获市场准入。
二、项目推荐范围
1.适宜基层推广技术项目
2.各级各类获奖科技成果
3.已列为省卫生厅推广计划且推广效果好的项目
4.卫生部“十年百项”计划推广项目
三、报送材料
1.项目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一式3份,申请书电子文档1份。有关材料含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评审)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证明及工作总结报告等,以上资料用A4纸张复印,左侧装订成册。
2.单位申报汇总表及电子文档各1份。
3.承担我厅推广项目的单位要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应结题项目验收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各2份。
四、申报时限
2010年3月15—19日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省卫生厅科教处 缪小娟 江荣辉
联系电话:0591—8783272187824278
电子邮箱:immxj86@163.com
六、其它
1.被选上推广的项目可列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参加培训学员可授予省级一类继续教育学分。
2.通过验收的项目,继续申请推广,优先考虑。
3.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及相关表格可到福建卫生信息网下载。
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