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老年医院:
适宜技术面向农村和基层推广几年来,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基层医疗诊治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做好2006年面向农村和基层推广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技术先进、成熟、安全有效,对医疗设备要求不太高,适宜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使用。
2.项目应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与推广的技术项目配套的产品必须是经过批准并获市场准入。
二、项目推荐范围
1.卫生部“十年百项”计划推广项目。
2.已列入卫生厅推广计划且推广效果好的项目。
3.各级各类获奖科技成果。
4.基层实用技术项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报送材料
1.项目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一式2份,申请书电子文档1份。有关材料含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评审)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等,以上资料用A4纸张复印,左册装订成册。
2.单位申报汇总表及软盘各1份
3.承担我厅推广项目的单位要同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表、应结题项目验收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各1份。
四、申报时限
2006年3月15—25日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省卫生厅科教处 江荣辉
联系电话:0591—87824278
传真:0591—87850640
电子邮箱:wstkjc@mail.fjphb.gov.cn
六、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及相关表格可到福建卫生信息网科技教育处下载中心下载。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