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8]38号)和《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中医发[2009]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和2009年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师资培训班,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逐步建立起全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有效网络和机制,全面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地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简、便、验、廉、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结束后,县(区)级师资能够完成对各市、县辖区内的所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教学任务。
二、项目实施
(一)培训安排及范围:由陕西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承担教学任务。县级师资培训工作分四批进行,每期培训项目30项,每人掌握适宜技术不少于15项。各项目县(区)中医院(项目单位名单见附件2)共选派8名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每期2人,学员采取理论讲授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全脱产培训,理论学习时间为15天,实践操作在市以上中医医院进行,时间为15天。
(二)理论培训时间及地点:时间安排:第一批2010年3月1日-15日;第二批2010年3月16日-30日;第三批2010年4月1日-15日;第四批2010年4月16日-30日。培训地点:陕西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老校区)。
理论培训后即进入实践操作,有陕西中医学院成教学院统一安排。
(三)培训内容: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46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和《25个基层常见病针灸推拿刮痧技术推广目录》基础上,增加了陕西省中医药适宜技术20项。教材由省中医管理局统一编印。
(四)培训要求及考核:陕西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对每个学员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培训期间实行考勤制和考核制:考核分笔试和技能操作各占50%,60分为合格。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由省中医管理局颁发培训证书并授予省级继续教育学分。由培训单位将考勤及考核成绩返馈各市、县(区)卫生局。培训期间出勤率达95%以上者方可参加结业考核,并发放60%的补助;考核合格的,再发放其余40%的补助。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财政统一补助,补助经费包括管理费、师资费、资料费、住宿费,免收学员费用。
四、其他有关事宜
(一)为了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由陕西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监督考核等,确保培训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二)各设区市、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名额分配和人员确定、通知和组织培训人员及时参加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指标的完成。
(三)请各设区市卫生局在2月10日前将各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陕西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或通过邮箱发送。
(四)联系人:
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医疗科研处卢棣周亚琴
电话:029-87346771
陕西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李卫中
电话:029-33168684
邮箱:liweizh8989@sina.com
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