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北京市2009年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第二阶段临床技能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北京市卫生局2001年编制的《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
二、考核专业
心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脏内科、血液科、内分泌科、风湿免疫科、结核内科、传染病、肿瘤学、普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心外科、血管外科、神经外科、烧伤科、整形外科、ICU、妇产科、儿内科、儿外科、神经内科、精神卫生、急诊科、麻醉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口腔科、放射诊断、超声诊断、核医学、临床检验科、病理科、药剂科、康复医学科,共38个专业。
三、报名条件
(一)至2009年8月完成第二阶段培训和往年未通过第二阶段临床技能考核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
(二)凡报名者必须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专业英语考试成绩合格(硕士、博士研究生除外);
(四)2008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符合《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住院医师参加专科医师培训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07〕84号)相关规定,毕业当年参加第一阶段考核并且成绩合格者;
(五)考生在培训期间的医德、医风和临床服务表现良好,第二阶段“培训登记册”填写真实、完整。
四、报名流程和方式
(一)考生报名资格由所在医院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医院主管部门负责从63186819@163.com(登陆密码63186819000)邮箱(收件箱内)下载《北京市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临床技能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填写真实,完整的《报名表》于6月5日前发送至此邮箱,逾期不再接收补报;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考生信息。
五、准考证的办理
(一)办理日期:2009年6月30日(周二)9:00-17:00
(二)北京医学教育协会三层会议室(宣武区北纬路59号)
(三)注意事项
1.准考证的办理由医院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现场办理时要核实考生姓名和报考的亚专科专业等信息;
2.现场办理时需提交《报名表》纸制版一份(加盖公章),考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黑白、彩色均可)。
六、技能考核时间
2009年7月15日-7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七、联系人及电话:
邢丽 63186819
林赛容 63012669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