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文件精神和人事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的建设,培训高质量的省级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师资,为我省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做准备。根据本省2007年全科医学培训工作计划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本中心定于2007年5月29日-30日举办第二期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受训者了解国家有关社区卫生服务和全科医学相关政策;基本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理论;全面掌握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新大纲和新要求以及全科医学临床带教内容、带教方法等。
二、培训内容:
1.国家、省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解析;
2.国家、省全科医学教育相关政策解析;
3.全科医学基本理论和全科医师服务模式;
4.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介绍;
5.全科医师的带教方法、内容及要求等。
三、培训对象:
省级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已从事或拟从事全科医师带教的各主要临床科室(内、外、妇、儿)医师各1名,及负责全科医学教学工作的医务科长1名。
四、报到及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5月28日下午报到;5月29日-30日上课。
地点:福州市鼓屏路61号省卫生厅康卫楼。
五、收费标准:
参训学员住宿费、交通费等由学员单位按规定报销,培训费及资料费由本中心列支。
六、结业:
学习结束后,成绩合格颁发福建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班结业证书并授予继续教育Ⅰ类学分。
七、接到本通知后,请各有关单位妥善安排好工作,选派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并将参训者名单传真本中心,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单位请来电告之。
传真:0591-87842752
联系电话:0591-87829816
福建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