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全培办[2009]5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
根据浙江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二年制浙江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2009第004号)要求,为确保我市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已完成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学习和社区实践任务,并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我市2001-2007级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学员(全部理论课程成绩合格学员名单可在杭州卫生信息网“继续医学教育”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二、申领办法
1、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负责本辖区学员合格证的申领工作,负责填写《2009年浙江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登记表》(见附件,采用Excel格式排版,A3纸打印,每页打印20名学员,按学员号序号排列;各科成绩按实际分数填写,补考及格成绩填写“补及格”,社区实践成绩填写“合格”),并认真核对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
2、申领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09年浙江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登记表》(并发电子邮件至Shanjz@163.com);
(2)社区实践考核手册。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应对实践考核手册进行预审;
(3)2寸彩照二张(去白边,背面写上姓名、学号,其中一张粘贴在实习手册)。
部分学员报名时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学员登记表》(理论课程成绩合格学员名单中已注明),请一并补齐。
3、提交材料(照片及实践考核手册)须按学号顺序排列,于6月15日前交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分中心办公室(庆春路139号庆联大厦三楼)。
附件:2009年浙江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登记表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