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卫生部《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基本要求》和《全科医学社区培训基地基本要求》的各项内容,制定适合我省全科医学培训基地的具体条件,遴选具备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科医学培训基地分为全科医学理论教学基地、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
第三条 申请江西省全科医学理论教学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各高等医学院校提出申请,保证完成全科医学的培训任务;
2、学校领导重视全科医学教育,有一名校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有专门职能部门和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具有健全的理论教学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职责、教学管理制度、考试制度、奖惩制度等;
4、具有完成全科医学理论教学任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以及必要的教学设施;
5、学校设有全科医学教研室,并且其他教研室设置齐全,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内、外、口腔、眼、耳鼻喉、传染)、儿科学、妇产科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影像学等教研室;
6、全科医学教研室有专职全科医学教师,其他各教研室有专人负责全科医师的教学工作,教师应接受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按省卫生厅颁布的有关《培训大纲》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7、具有能够安排100个学员的住宿条件;
8、按照《培训大纲》制定理论教学计划、课程进度表、考试安排表等。
第四条 申请江西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www.med66.com
1、由二级甲等或县级以上医院提出申请,保证完成全科医学的培训任务;
2、单位领导重视全科医学教育,有一名院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有职能部门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具有健全的临床培训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职责、定期例会、讲座示教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
4、具有完成全科医学教学任务的门诊、病房、教室、图书馆以及必要的教学设施; 医 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医院设有全科医学科室,并且其他科室设置齐全,包括内、外、妇、儿、急诊、精神、皮肤与性病、康复、中医、眼、耳鼻喉等科室;
6、全科医学科室有专职全科医师,其他各科室有专人负责全科医师的教学和实习工作,带教教师应接受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按省卫生厅颁布的《培训大纲》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7、具有能够安排30个学员的住宿条件;
8、按照《培训大纲》制定临床教学计划、轮转表及考核表等。
第五条 申请江西省全科医学社区培训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经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保证完成全科医学的培训任务;
2、单位领导重视全科医学教育,有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有职能部门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具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职责、定期例会、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
4、具有完成全科医学教学任务的门诊、教室、图书室以及必要的教学设施;
5、服务场所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的规定,科室设置及功能完善,至少设有全科医疗室、健康教育室、预防保健室、康复室、留观室、家庭病床等;
6、单位中要有专职全科医师任带教教师,其他带教教师应接受过全科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有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按省卫生厅颁布的《培训大纲》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7、基地全体工作人员能相互团结,具有奉献精神,与社区服务对象关系融洽;有相对固定的管理人口和各种完整的健康档案,预防保健人口不少于10000人,每个医师经常联系的病人数一般不少于200人;与上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业务联系,如转、会论诊等。
8、具有能够安排15个学员的住宿条件;
9、按照《培训大纲》制定社区教学计划、轮转表及考核表等。
第六条 具备上述条件并愿意承担全科医学培训任务的各高等医学院校、医疗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和论证报告,并填报《江西省全科医学培训基地申请书》。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者予以审批。
第七条 被批准的全科医学培训基地接受省卫生厅的领导和管理,同时接受江西省全科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培训基地要保证承担全科医学教学任务的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第六条 培训基地每年定期向省卫生厅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第七条 为了加强全科医学培训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培训基地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出科考试与考核,省卫生厅对培训完成的学员进行统一考试,并定期对培训基地进行评估。
第八条 培训基地要加强师资的培养,每个教研室和科室要选派一名具有副高职称的骨干教师参加由省卫生厅组织的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全面系统地学习全科医学理论和社区卫生服务内容,培训时间2周,并获得《全科医学师资培训资格证》。
第九条 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