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医疗市场秩序,全面推动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县政办发[2007]21号《关于印发滨海县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县政府召开的全县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我局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扎实开展了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法执业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罚。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计出动卫生监督员720余人次,对120个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12家个体诊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23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乡村医生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是:通榆:陈之亚;东坎镇:周绘红、沈益素、孙爱清、邹宏、马彩玲、洪琴、朱红玲、陈凤翔、夏兰兰、黄海云、王志国、戴明建、郭如芳(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擅自经营生物制品);天场:龚凡荣;正红:刘必丰、韩启仁、滨海港:曹恒新、朱开忠;凡集:毛风雷、姜加成;五汛:刘训练;界牌:杨道霞、唐志充。
其中,少数乡村医生目无法纪,抗拒检查,不执行卫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通榆镇乡村医生,陈之亚,2004年取得省颁发的《乡村医生资格证》,注册地址在通榆镇社区五淦村社区卫生服务站。2007年组建卫生服务站以来,陈之亚未进入通榆镇卫生服务站,一直在东坎镇人民南路租赁的出租屋内从事非法诊疗活动,卫生局、公安局多次联合行动予以取缔,立案查处三次,累计封存药品24箱(件),罚款12000元。东坎镇乡村医生周绘红在家私自执业,被查获时,态度恶劣,不配合监督检查,转移封存药品,撕毁封条,后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其非法执业场所被捣毁,封存全部药品、器械,并接受行政处罚。东坎镇乡村医生王志国身为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不积极抓好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擅自在家非法执业。卫生局多次对其非法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立案查处二次,王某不仅不履行行政处罚,有时封门拒绝检查,该服务站的其他人员洪琴、马彩玲亦在家非法执业,致使该服务站人心浮动、效益低下,也影响周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稳定。
从总的方面看,强有力的监督执法检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乡村医生守法执业、规范执业的自觉性。同时由于我局加大了宣传力度,并且通过“依法执业,安全就医”宣传周的活动,强化了广大群众安全就医的理念,进一步活跃了社会监督的氛围,促进了我县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由于卫生监督工作的面广量大,监督执法专业人员有限,难以保证全天候、全方位跟踪监督到位。因此,目前的医疗市场还相对混乱,乡村医生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还不足,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措施,促进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走向成熟与稳定,保障和谐社会的构建。
1、树立长期监督管理的观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能因为我们近期强有力的行动,非法行医已基本得到遏制,就放松监督,稍有松懈非法行医将死灰复燃。要切实做到事前防范,事中制止,事后查处,坚决杜绝扰乱医疗市场的违法行为。
2、强化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守法执业的意识。要组织乡村医生加强对《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处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学习,提高其责任意识,从而自觉从大局利益出发,从群众利益出发,切实维护医疗市场的稳定。
3、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村医生队伍的规范管理。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担负起对本乡镇乡村医生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提高各社区卫生服务站依法执业的水平,从制度上约束乡村医生的执业行为。
4、加大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县卫生监督所要把重点放在在编在册人员非法从事诊疗活动和游医、医骗等非法行医行为的查处上,要以强有力的管理保障我县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