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1

苹果版本:1

安卓版本:1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Yishimed66

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卫生网校 > 乡村医生 > 正文

关于奉贤区乡村医生纳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意见

2009-02-18 10:26 医学教育网
|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关于本市乡村医生纳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卫基层[200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卫生局等五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奉贤乡村医生纳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奉卫[2007]87号),并于2007年7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了“镇保”或“农保加补贴”基本保障体系,切实为广大乡村医生解决了后顾之忧。

  一年多来,各有关部门积极实施乡村医生纳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也收到一些乡村医生的信件反映,集中反映三种人员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做出了贡献,却没能纳入这次基本保障体系。一是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目前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工作,但自己已经购买了社会保障的人员;二是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工龄满10年,且自己已经购买了社会保障,但已到龄离岗或中途离岗的人员;三是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工龄满10年,但因在1981年首次发证前到龄离岗或中途离岗,未能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为切实把这项实事做实做好,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特制订本补充意见。具体如下:

  一、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目前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工作,但自己已经购买了社会保障的人员

  按照自愿原则,参照《关于奉贤区乡村医生纳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奉卫[2007]87号)文件中关于“在职乡村医生按月缴费参加镇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工龄满10年,且自己已经购买了社会保障,但已到龄离岗或中途离岗的人员

  参照周边地区类似人员处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按照2004年失地农民参加镇保的缴费额度,由当地政府给予20%一次性补贴,每人补贴费用10158元。

  三、在乡村医生岗位上工龄满10年,但因在1981年首次发证前到龄离岗或中途离岗,未能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有乡村医生名册登记记录者,参照《关于奉贤区乡村医生纳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奉卫[2007]87号)文件中“农保加补贴”政策减半执行,每人每月补贴费用150元。如自行纳保的则根据2004年失地农民参加镇保的缴费额度,由当地政府按10%一次性补贴,每人补贴费用5080元。

  四、费用承担

  费用承担及资金渠道按照《关于奉贤区乡村医生纳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奉卫[2007]87号)规定执行。

  五、实施时间

  本补充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局

  上海市奉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医师资格考试公众号

距离2024乡村笔试考试

编辑推荐
免费资料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免费资料领取

免费领取

网校内部资料包

立即领取
考试辅导
直播课
【直播回放】2021年基础摸底测试
免费直播|2021年基础摸底测试

直播时间:2月1日

主讲老师:俞庆东

针对人群:所有人群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