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卫办[2009]14号
各县(市)卫生局、襄阳区卫生局:
根据全省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襄樊市2009年乡村医生在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
襄樊市2009年乡村医生在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提高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全省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2009年各县(市)、襄阳区共2123所村卫生室各培训1名乡村医生,通过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培训对象和项目内容
培训对象为村卫生室获得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注重优先安排没有参加过培训的人员。2009年主要培训内容为儿科专项技能培训,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集中接受培训,为期5天。培训大纲和教材由省卫生厅统一确定。
三、项目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有专项资金按平均每人每个工作日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平均每人补助150元。进修培训工作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安排补充。
四、项目执行时间
各县(市)、襄阳区在2009年3月15日前制定《2009年乡村医生在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对项目目标、项目内容、项目范围、项目监督与评估进行明确和具体安排。11月前,完成培训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市卫生局成立“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局长林芳立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国胜同志任副组长,闫凯红、万永凌、周开国、李鹏、琚兆清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市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各地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安排部署。各县(市)、襄阳区卫生局要依照要求落实培训工作,认真填写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安排表,2009年3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及安排表通过市卫生局oa系统上报市卫生局基妇科。
(三)完成培训任务。各地要按要求完成好培训任务。一是要安排有经验、高资历的专业人员带教和授课。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进修计划,做好培训人员登记、签到、考试等工作,保证培训时间,做到学有实效。二是在培训过程中,各县(市)、襄阳区卫生局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要亲临培训现场,对培训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及时掌握培训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指正,确保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培训效果达到目的。同时,加强对培训效果的考核,要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电子档案,及时掌握了解培训前后总体效果情况,并做好培训的总结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总结材料请于2009年10月20日前通过市卫生局oa系统呈报市卫生局基妇科。三是市卫生局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指导、管理与督导,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各地工作进行抽查。
联系人:闫凯红 杨玉茹
联系电话:3537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