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乡村医生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根据省卫生厅《浙江省中医药人才素质提升项目建设实施办法》(浙卫发〔2006〕363号)、《浙江省中医药攀登工程实施方案》(浙卫发〔2006〕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中医药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培养,使乡村医生系统地掌握中医药基础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熟练运用中医辨证施治方法,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治疗,提高乡村医生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培养对象
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工作,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并具有医学类中专学历或医士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乡村医生。
三、培养人数
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我市拟培养乡村医生中医大专学历教育110名,各县、区培养人数分配名额详见附件。
四、组织实施
委托浙江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我市在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设立浙江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点,县及县以上医院为临床实习基地。各县、区卫生局于8月23日前负责做好组织报名工作,由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统一进行网上信息录入。学员参加全国成人高校入学考试,按浙江省最低分数录取,入学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每门课满分150分,近二年录取分数线为平均99分,年满25周岁者可加20分。
五、培养周期和方法
培养周期为三年,办学方式为业余,通过自学和教师授课的方式完成每门课的学习。理论课程:中医专业808学时;临床实践时间18周。
六、考核发证
理论课程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考核,毕业实习由临床实习单位考核。通过教学计划要求所有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由省教育厅验印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大专毕业证书。
七、经费保障
每位学员每年学费2200元,三年共需6600元。学习成绩合格者,政府给予补助3000元。
附件:
2007年度全市乡村医生中医大专学历教育培养计划分配表
县、区 | 培养人数 |
德清县 | 25 |
长兴县 | 25 |
安吉县 | 20 |
吴兴区 | 20 |
南浔区 | 20 |
合 计 | 110 |
上一条·湖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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