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省乡村医生卫生保健专业普通中专学历教育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乡村医生卫生保健专业普通中专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我局科教外事处具体负责,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是在岗乡村医生,具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年龄在45岁以下且在村卫生室工作3年以上。非在岗乡村医生一律不得报考。
三、各区、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本年度乡村医生卫生保健专业普通中专学历教育招录工作,我局将把本次招生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四、招生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报名审核:2009年8月3日前,各区、市卫生局要根据区前期摸底情况,完成乡村医生报名、资格审核和有关材料报送工作。报名时考生须提交审验的材料: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书;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所在乡镇,用于制作准考证),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详询各招生学校),一并报送招生学校审核。
李沧区、崂山区、即墨市和莱西市等区市到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报名,联系人:庞红梅,联系电话:85978170;黄岛区、城阳区、胶州市、胶南市和平度市等区市到山东省青岛第二卫生学校报名,联系人:姜瑞涛,联系电话:13553095178.
(二)招生考试:招生考务工作由我局负责组织、招生学校具体实施。招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生录取:2008年8月中旬,由各招生学校根据省卫生厅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省厅审定后,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注册、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五、学制及待遇
㈠学制:基本学制为三年,考虑到乡村医生的特点,此次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分制,采取集中学习、自学、远程教学辅导相结合的半脱产教学方式。
㈡待遇:新生在读期间不转户籍关系;学员完成规定的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省教育厅验印的卫生保健专业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加盖“乡村医生”字样),该毕业证可作为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学历依据。毕业不发派遣证。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