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2006年-2010年北京市乡村医生岗位培训规划》的要求,2008年继续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工作,根据培训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08年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共76学时,其中理论培训60学时,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知识、急诊急救知识、常见症状学等内容;技能培训16个学时,内容包括心肺复苏、创伤现场急救四项技术等内容。
二、培训方式
为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的效果,2008年采用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各区县组织理论培训,同步开展相应的技能培训工作。避免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间隔时间过长,影响学习效果。
三、考试考核
乡村医生岗位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分为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两部分。完成技能培训并且考核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理论考试。
(一)技能考核工作由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为2008年所有技能培训项目,考核标准由北京市卫生局统一制定下发。各区县可根据本地情况选择以下的考核模式:
1.培训考核同步进行,即完成一项技能培训任务后,随堂组织乡村医生完成考核工作。
2.培训考核分开进行,即组织完成所有技能培训项目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不合格者,应再次培训并及时予以补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理论考试由北京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培训工作于2008年6月中下旬开始,2008年8月前完成传染病以及急诊急救理论(35学时)与技能(14学时)培训。2008年10月前完成其他的理论及技能培训内容。2008年11月前,各区县要组织完成技能考核工作。2008年11月上旬由北京市卫生局统一组织理论考试。
五、有关要求
(一)做好基地认定工作,加强技能培训
为落实2008年我市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中的技能培训工作,各区县要综合辖区内乡村医生人数、地理分布状况等因素,建立一批乡村医生岗位实训基地。乡村医生的技能培训及技能考核工作均要在实训基地中完成。各区县要按照乡村医生岗位实训基地的基本要求认真遴选拟申报基地,并于2008年6月30日之前将乡村医生岗位实训基地汇总表和乡村医生岗位实训基地情况表反馈至北京医学教育协会。经北京市卫生局批准后,颁布最终认定实训基地名单。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乡村医生岗位实训基地,根据基地职责认真落实技能培训及考核工作,保证培训学时,及时上传培训信息并做好技能考核结果的记录工作。
(二)做好培训计划
根据2008年北京市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的整体时间安排,各区县要确定技能考核模式、细化培训及考核安排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08年6月30日前反馈至北京医学教育协会。书面材料应当包括所采用的技能考核模式、理论培训、技能培训及技能考核的详细时间安排以及监督措施等内容。培训过程中安排如有变动,要及时联系北京医学教育协会说明情况。
(三)加强教学点管理
各区县要继续加强对乡村医生教学点的管理,改善硬件设施,合理分配各教学点学习人数,明确教学点管理人员以及理论辅导教师的职责,特别要发挥辅导教师组织答疑的作用,为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各教学点要保证乡村医生理论培训的学时数,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及时将培训记录上传至乡村医生网上管理平台。
(四)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北京市卫生局将对各区县培训开展情况以及技能考核情况进行督查区县也要加大对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工作的的督查力度,保证培训质量。
联系人:陈玉才
联系电话及传真:63170029
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