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
根据《关于做好2007年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鲁卫基妇发[2007]21号)精神,定于2008年3月进行全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年3月1日(星期六),时间1天。
二、考务工作
(一)考试试卷及答题卡的运送。各市卫生局于2月27日上午派专人到省卫生厅办公楼310房间领取考试试卷及答题卡。试卷到达各市后,在考点内运送、转移试卷须有2人以上人员共同完成。
(二)试卷及答题卡袋的开启与封存。答题卡袋与试卷一并装入试卷袋(每个试卷袋内装有30份试卷和一个不封口的答题卡袋,袋内装有30份答题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试卷袋封口处盖有我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公章。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卡装入答题卡袋并密封,加盖市卫生局公章,于3月2日前由各市送至我厅;考试用完的试卷全部收回装入试卷袋内,由各市卫生局负责销毁。试卷袋及答题卡袋上的有关项目须填写完整。
(三)备用试卷和备用答题卡。根据各市上报的考场设置情况,每考点发放2袋(每袋30套)备用试卷及备用答题卡。启用备用试卷及答题卡需经考点负责人同意,并作出书面说明。未启用的备用试卷及答题卡一并带回。
(四)监考人员的培训。各市应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前由监考人员向考生说明答题卡的填写和涂黑方法及其它注意事项。各考点为每考场提供小刀、胶水、橡皮等用具,同时应为考生得到或就近购买2B铅笔、橡皮等提供帮助。
三、考试纪律
(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工作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
1.违反考场纪律、影响考场秩序;
2.由他人代考、偷换答卷;
3.使用假姓名、年龄、学历、工龄、身份证明、学籍等;
4.其他严重舞弊行为。
(二)监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1.考点考务工作管理混乱,出现严重差错的;
2.监考中不履行职责,考场秩序混乱、出现舞弊、抄袭现象的;
3.发生试卷泄密、损毁、丢失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考场、考点考试纪律混乱,出现有组织的舞弊、抄袭现象的,该考场、考点的考试做无效处理。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