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剂原因引起的假阴性:比如说大家都知道所有的试剂均有一个有效期,2005年以前除进口酶联试剂外国产酶联试剂的有效期都是半年,进口试剂的有效期为一年,2006年以后国家试剂标识的有效期都是一年,以某试剂为例,阳性对照OD值必须大于0.8,也就是说如果该试剂的有效期至2006年7月1日,那么至少在2006年的6月30日,阳性对照OD值也应该大于0.8才对,但现实情况是不管是国产试剂和进口试剂,临近效期时的阳性对照均值都无法达到要求,原因是酶活性下降太快,有的试剂甚至才8个月其酶活性就已经明显下降,当然对于严格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操作的试验室,对于经验丰富的操作人员来说,发现这个问题不是难事,特别是如果平时的工作中均带外标(外部质控品)操作应该是不会出现漏检的,但如果检测时间离高危时间比较短的情况,假阴性的确是有可能的,这种假阴性应该是指用别的试剂做出来呈阳性反应而用该试剂检测则呈阴性反应。所以我们推荐的检测时限最短不能低于3周,越往后越好,一般说来也用不着超过3个月!客观的说,绝大多数感染者在3周以后完成HIV抗体血清阳转,但这时候由于确认试剂的敏感性问题,往往由于主要的蛋白带型不够完整,WB法确认结果往往为不确定!这也是规范要求对于不确定结果需要3个月后复查的原因。说到这里有人也许会问,你有实例吗?当然有!我有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足以说明这个问题:2006年元月4日,我查过XX,HIV抗体阴性,其实此人当时没有感染HIV;4月7日,再查此人,HIV抗体初筛阳性:北京华大吉比爱初筛阳性,阴性对照均值0.034,阳性对照均值2.379,临界值0.134,标本OD值0.360;北京华大吉比爱复检阳性:阴性对照均值0.027,阳性对照均值2.204,临界值0.127,标本OD值0.230;北京万泰复检阳性:阴性对照均值0.008,阳性对照HIV-1>3.3,HIV-2>3.3,临界值0.128,标本OD值0.659;确认试验结果为不确定,当时自述于30天左右以前与感染者XXX有共用注射器史,到6月7日再次抽血初筛复检均阳性,确认试验结果阳性。举这个案例的目的是告诉大家,不要动不动用某某专家说窗口期是多久来说事,为了对自己对他人负责,3至6周的检测只是推荐的最早检测时限,要想排除感染可能,建议不能短于6周,而且一旦初筛阳性,即使确认试验结果为不确定,也不可以掉以轻心,务必按规范要求再过一段时间一定得再查,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如果3个月后的确认试验结果仍为不确定,还得再等3个月再查,如果蛋白带型仍无进展,HIV抗体阴性就是铁定的了!再查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