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学治疗
抗骨髓瘤的化学治疗的疗效标准以M蛋白减少75%以上(浓度降至25g/L以下)或尿中本周蛋白排出量减少90%以上(24h尿本周蛋白排出量减少到小于0.2g)即认为治疗显著有效。
初治病例可先选用MP方案(表11-1)。如果MP无效或缓解后又复发者,应作为难治性病例,可使用VAD或M2方案。MP对90%左右患者有效,其中40%显效,中数存活期为21~30个月。VAD对45%~66%的难治病例有效,中数存活期11~16个月。M2的有效率为80%,中数存活期为48个月,但各家报告很不一致。多数认为并不优于MP方案,但对MP方案无效的患者使用M2方案,部分可以达缓解。
二、干扰素
用法为(3~5)×106U皮下或肌肉注射,每周3次,至少2~3个月以上。宜与MP、VAD或M2合并使用。此外干扰素也可用于化疗后维持治疗。副反应有发热、恶心、厌食、嗜睡及骨髓抑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骨髓移植
80年代起试用异基因骨髓移植治疗,有较大进展。预处理一般多采用大剂量美法仑(140~200mg/m2)和分次全身放射治疗。现有经验表明应争取早期治疗,先用化疗诱导缓解,然后移植,效果较好。疗效与年龄、性别无关。无合适的供者时可作自身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如能进行纯化的自身CD34+细胞移植,则可消除骨髓瘤细胞污染的可能,提高疗效。
四、骨质破坏的治疗
双磷酸盐有抑制破骨细胞的作用,常用帕米磷酸钠每次60~90mg,静脉缓注,可减少疼痛,部分病人有骨质修复。放射性核素内照射可以减少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