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即将开始,为确保现场确认工作顺利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月4日—1月14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17时30分。
二、地点:瑞安市卫生局政工科(瑞湖路333号公共卫生大楼八楼)
三、报名流程:相关资料审查→网上确认,打印确认表→交考试报名费→报名资料整理装档案袋。
四、现场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为:
1、《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2、确认表(现场确认时由报名点打印)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内芯)及复印件(自考生还需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6、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成教本科、大专毕业生需提供学历查询结果或学历认证书,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
7、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聘用时间从取得资格证书时间开始计算,聘期最长不超过五年)
8、报考“上一级别”资格还须提供“下一级别”的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执业注册”的还需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县级医院临床医师报考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农村乡镇卫生院)医师,提前一年报考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全科医学的必须提供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证书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医学教 育 网搜集整理
10、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及报考类别,粘贴于报名表左下方)
五、网报时单位填写一定要规范,例如:“瑞安市XX医院(XX镇卫生院)”前面不能加“温州市”
六、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标准执行;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70元。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0年1月14日前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提供考生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到瑞安市卫生局政工科进行现场确认。
附件:1、参加卫生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条件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保证书
3、聘书(样版)
瑞安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参加卫生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士”级资格证书)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士”级资格证书)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师”级资格证书)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师”级资格证书)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师”级资格证书)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2008年12月31日前取得“师”级资格证书)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医学教 育网搜集整理
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凡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均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对学历或学位的审核,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208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10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2011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