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有关部门研究决定,2010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领取工作将于2011年1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考试合格人员提前准备好领证凭据,领证凭据可在上海卫生人才网上的《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资格证书发证编号查询系统》或《2010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资格证书发证编号查询系统》中查询下载。(注:领证凭据单中的发证编号含有领证代码,如10-1-003 -0342-00564,其中红色字体的四位数字为领证代码)
一.领取方法
本次证书领取以领证代码(详见附件《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证代码表》)划分,采取单位领证和个人领证两种方式:领证代码为0811至1068的考生由单位统一领证;领证代码为0001至0810、0824、0861、0913、1069以及人才评价考试合格人员由个人领证,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仔细阅读以下领证具体安排及附件《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证代码表》。
二.领证具体安排
(一)单位统一领证(领证代码为0811至1068的合格人员)
1.单位领证所需材料:
请单位人事干部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右上角注明领证代码,背面写好医院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前往指定地点领证(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2.单位领证地点: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405室, 近斜土路)(领证点无泊车条件)
交通:轨道交通4号线(鲁班路站)、轨道交通9号线(打浦桥站)、104、205、41、43、45、72、89、17、572、733路等公交车可达。
3.单位领证时间:
2011年1月4日至1月7日(上午9:30-11:30 , 下午1:30-4:30)具体日期安排如下表:
领证代码 | 领证时间 |
0811至0876 | 2011年1月4日(周二) |
0877至0938 | 2011年1月5日(周三) |
0939至1004 | 2011年1月6日(周四) |
1005至1068 | 2011年1月7日(周五) |
*注:领证代码(即为领证凭据中“发证编号”的第四部分如:10-1-003-0342-00564)
(二)个人领证(领证代码为0001至0810、0824、0861、0913、1069以及人才评价考试合格人员)
1.个人领证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及由本人下载签名的领证凭据(如需代领则须带好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身份证及由代领人签名并注上身份证号的领证凭据。)
2.个人领证地点:
上海市南洋初级中学(大木桥路40号,近肇嘉浜路)
交通:轨道4号线、104、205、41、43、45、72、89、17、814、572、575、872路等公交车可达。(领证点无泊车条件)
3.个人领证时间:
2011年1月8日
初级(师)、中级 上午9:00-11:30
初级(士) 下午12:30-4:00
三.逾期领证
如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领取合格证书,均视为逾期领证。逾期领证者须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及由本人签名的领证凭据,于每个月第一个星期四(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前往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 近斜土路)办理。
附件:《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证代码表》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