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200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请于2009年9月3日至9月25日按照报名时填写的单位属地,凭有效身份证或准考证到下列地点领取成绩单。
1、各县市区的考生到当地卫生局人事(政工)股领取。
2、市直卫生单位的考生到各单位人事科领取。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3、无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填写不详的考生到市卫生局考点办领取,联系电话:2217172.
4、考生领取成绩单后,需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请咨询市人事局职称科(0816-2262910),需办理护士执业证书的请咨询行政服务大厅卫生窗口(0816-2316825)。
二○○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