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甬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转发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管理,具体考务工作由市医学考试办公室(设在市医学信息研究所内)承担。我市设考点1个,报名确认点19个,其中:县(市)、区11个、市级医疗卫生单位6个,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1个,解放军第113医院1个(附件4)。
二、2010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考生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起至2010年1月10日止)。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近期彩色照片,并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二)考生报名确认地址、时间详见附件4.考生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与上传近期彩色照片必须一致);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相应的初级资格证书原件、执业医师证书原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报考护理学初级(士)专业须提供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证明(附件3)。
上述材料须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县(市)、区属单位由县(市)、区卫生局汇总并报当地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10年1月25日前报市医学考试办公室(具体资格确认时间见附4;毕业证书须提供原件),经市、省卫技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申报表一经确认、盖章,不再允许更改。
三、考试时间
(一)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2010年5月 22、23、29、30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纸笔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2010年5月22日 | 0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2010年5月23日 | 0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具体人机对话考试专业的考试日期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报名人员除护理学(士级)外,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09年12月31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9年12月31日。报考专业必须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有岗位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必须具有相应的准入资格。
五、凡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均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六、报名人员学历、学位的认定,应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208号)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107号)。其中报考护理专业人员必须具有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护理学(士级)必须完成在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
七、2010年度护理学(士级)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护理学(士级)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和现场确认。
八、各报名确认点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必须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在报名时,报名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
九、各县(市)区、各单位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组织好考试人员教材征订工作,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教材征订单及教材款交宁波市医学考试办公室,以便汇总及时组织教材(附件5)。
十、按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由各报名确认点统一收取后上交市医学考试办公室。开户单位:宁波市医学信息研究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鼓楼支行,账号:3901110009000086230.
宁波市医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地址:迎凤街25号,联系人:丁一波张青,联系电话:87295659.
我市参考人员分布广、人数多、组织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考试有关政策传达给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精心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名工作,以确保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2.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护理专业毕业生临床实习证明
4.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市直单位报名现场确认点
5.2010年职称考试用书目录及征订单
附件:附件1-5下载>>
宁波市人事局
宁波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