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事局、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甬卫发〔2009〕15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考生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起至2010年1月10日止。在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近期彩色照片,并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二)考生报名确认须知:确认地址鄞州区卫生局五楼医政科教科1507室(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鄞州党校旁);确认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考生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与上传近期彩色照片必须一致,请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工整书写清楚姓名、单位、报考级别与专业);
2.《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上注明工作单位,需提交宁波市医学考试办公室确认);
5.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其中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报考护师资格还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6.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7.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
8.报考护理初级(士)须提供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证明(附件3);
9.2009年考生需提供成绩单、09年聘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不再提供其他材料;
10.材料装订顺序:报名确认单、毕业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聘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复印件、真实性保证书、其他材料。照片,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请放置在首页,无需装订。所有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本次报名确认工作以考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考生报名确认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理。上述材料须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汇总后按附件4时间安排报送区卫生局医政科教科。经宁波市、浙江省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发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申报表一经确认、盖章,不再允许更改。
二、考试时间
(一)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2010年5月 22、23、29、30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纸笔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2010年5月22日 | 0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2010年5月23日 | 0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具体人机对话考试专业的考试日期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报名人员除护理学(士级)外,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09年12月31日,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09年12月31日。报考专业必须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有岗位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必须具有相应的准入资格。
四、凡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均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报名人员学历、学位的认定,应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208号)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教高教〔2002〕107号)。其中报考护理专业人员必须具有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护理学(士级)必须完成在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以上临床实习。医学教 育网搜集整理
六、2010年度护理学(士级)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护理学(士级)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和现场确认。
七、各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必须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在报名时,报名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医学 教 育网搜集整理
八、各单位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组织好考试人员教材征订工作,于2010年1月18日前将教材征订单(附件5)发送至邮箱anone9903@163.com,教材款交区卫生局财务科。民营医疗机构(除宁波明州医院外)、个体诊所、厂(场、矿、校)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可在报名确认的同时缴纳教材款。
九、按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收取50元,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考生报名确认成功后,由各单位统一收取报名费,上交区卫生局财务科。民营医疗机构(除宁波明州医院外)、个体诊所、厂(场、矿、校)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在报名确认的同时缴纳考试费。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关系到广大医务 医学 教 育网 搜集整理 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把本次考试报名等事项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确保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军华电话:87418657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2.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护理专业毕业生临床实习证明
4.鄞州区医疗单位报名确认时间安排表
5.2010年职称考试用书目录及征订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附件1-5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