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做好2010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朝阳考生报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09年12月15日9:00至2010年1月10日24:00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hhrdc.com或www.21wecan.com.cn)按《报名流程》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在网上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报名成功后保存,用A4纸打印《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凡存档单位和工作单位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在申报表上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两枚公章)。
需要考生特别注意的是,2010年度护理学初级(士)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注意: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好,以备报名确认时使用。考生请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凡因弄虚作假、本人提供的证书原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真实、有效、填报信息错误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确认、领取合格证书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月4日——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周六、日办公)
2、现场确认地点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四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大厦旁)
联系电话:67307176(朝阳考点)69545420(通州确认点)医学 教育网搜 集整理
3、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流程图完成所有确认步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报考2010年度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供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证明;(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
(5)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7至091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6)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7)凡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军官证、退伍或转业审批表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
(8)因工作岗位变动或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者,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9)民社办医疗机构的考生,请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医学 教育网搜集整理
(10)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时请携带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医护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单位证明(注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何岗位工作及在其岗位工作时间);
(1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与上传同版)并用双面胶粘在申报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
二、考试费用
初级每人每科50元,中级每人每科70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自2010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1、2010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7至086)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3)、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100)的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2010年5月22、23、29、30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2、其他51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2010年5月22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2010年5月23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附件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3.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4.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路线图
朝阳考点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