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颈骨折类型是临床乡镇助理医师考试中涉及的知识点,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如下:
股骨颈骨折大多数是外旋暴力所引起的螺旋形骨折或斜形骨折。随着受伤姿式,外力方向及程度不同,在X线投影上出现不同部位、角度和移位。股骨颈骨折可区分为四种类型,与治疗和预后有较密切的关系。
(一)按骨折两端的关系分为:外展型,股骨头外展,骨折上部嵌插,头与颈呈外展关系,侧位片股骨头无移位和旋转,又称嵌入型,最为稳定;中间型、X线正位片同外展型,而侧位片可见股骨头后倾,骨折线前方有裂隙,实为过渡到内收型的中间阶段;内收型,两骨折端完全错位,又称错位型。
(二)按骨折部位分为:①头下型,全部骨折面均位于头颈交界处,骨折近端不带颈部,此型较少见。②头颈型,骨折面的外上部分通过头下,而内下方带有部分颈内侧皮质,呈鸟嘴状,此型最多见。③经颈型,骨折面完全通过颈部,此型甚为少见,有人认为在老年病人中几乎不存在这种类型。④基底型,骨折面接近转子间线。头下型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头颈型、经颈型均系囊内骨折;基氏型系囊外骨折,因其血运好,愈合佳,与囊内骨折性质不同,故应列入股骨粗隆部骨折。
(三)Pauwels分类法:依骨折线与股骨干垂直线所成的角度分为:Ⅰ型,<30°;Ⅱ型,30°~50°,>50°。骨折线之倾斜度愈大,愈不稳定。小于30°,骨折面互相嵌压,位置稳定,易愈合;大于50°者,承受剪式应力较大,位置不稳,预后不佳。但此角度的测量应将骨折远端置于内旋位,消除前倾角之后,才能准确测量,故在复位前应用价值不大。
(四)Garden分类法:依错位程度分为:Ⅰ型,无错位;Ⅱ型,轻度错位;Ⅲ型,头外展,远端上移并轻度外旋;Ⅳ型,远端明显上移并外旋。由于老年人股骨颈骨质疏松脆弱,且承受应力较大,所以只需很小的旋转外力,就能引起骨折。老年人的股骨颈骨折几乎全由间接暴力引起,主要为外旋暴力,如平地跌倒、下肢突然扭转等皆可引起骨折。少数青壮年的股骨颈骨折,则由强大的直接暴力致伤,如车辆撞击或高处坠落造成骨折,甚至同时有多发性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