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临人考函[2013]37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64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定于3月29日上午9:00—11:00举行。
二、考试级别、语种、类别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英语每个级别分设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其他语种不分设专业。按照原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凡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报考理工、卫生类相应级别。依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1〕97号)的规定,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应严格按照等级适用范围,在任现职期间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不得越级报考。考生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按照等级划分和规定的适用范围(见下表),选择相应语种、级别和类别应试,如有疑问应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或者相应系列的评审机构咨询。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用范围 |
1.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工程技术职务系列和国际商务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包括正高和副高级)。 2.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在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他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2.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应试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语词典(不得携带电子词典以及专门为职称外语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后,考生须认真阅读试卷封二“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正确填涂试卷代码、准考证号等项目。试卷代码、准考证号未填涂或填涂错误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54元。
五、报名工作
报考人员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 )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应首先按照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然后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审核表》),最后由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表》一经打印,报考人员的信息将无法修改。
单位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照片、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等级和报考语种、级别、类别审核无误后,在《审核表》上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其中一份交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存档,另一份领取成绩通知单时出示,请务必妥善保管)。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临有关单位负责汇总本县区、部门(单位)报考人员的《审核表》,并于2013年12月6日前报送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二科(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与城乡规划服务大厦3楼,电话:0539-8609928)。
报考人员须根据单位审核后的信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9∶00至2013年11月2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1月16日9∶00至2013年11月2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2014年3月26日9∶00至28日16∶00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有关政策规定及报考须知,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准确、真实,对报错级别、类别、语种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及违反有关纪律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以往参加各类人事考试因严重违纪被通报,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及时通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加强对报考人员信息的审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对于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用档案,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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