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其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
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对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又进一步规定:
(1)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 制订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和管理办法。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调整和更新。
(2)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 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统一配送,实现规模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 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人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2.规范药品生产流通 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和药品注册审批,大力规范和整顿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建立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
3.完善药品储备制度 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生产。规范药品采购,坚决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