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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能否斩断 以药养医 利益链

2012-09-06 16:37  来源:医学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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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

  以药养医: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50%左右

  以药养医机制是对公立医院用药实行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的补偿机制,中国自1954年起实施这一制度。改革开放后,公立医院的运营、发展费用很大程度上靠药品加成解决,公立医院对药品加成的依赖程度逐步增强。

  “过去的医疗机构是药品经营型医疗机构,药品收入通常占医院总收入的50%左右。”北京市医管局局长方来英近日给出的数据可以看出医院营收对药物的依赖程度。

  自7月1日起,北京、深圳等地公立医院的试点改革工作渐次展开。实行了近60年的“以药养医”制度,终于在画上了句号。从北京、深圳改革试点医院反馈的信息看,积极信息不少,信心不减。但专家认为,据此以为公立医院改革成功指日可待,认为公立医院改革路径由此确立,恐怕还为时尚早。

  医改之后—— 医药分开,药价真的降了

  据了解,深圳“将取消全市所有公立医院2962种医保目录药品15%-25%的加成,斩断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药品挂钩的利益链条”,因此深圳成为内地首个取消以药补医的大城市。

  7月1日零时12分,沈女士成为深圳市人民医院第一位享受“零加成”购药的市民。她因患胆囊炎到该院急诊,医生给她开了两天的静脉注射药,其中4瓶奥硝挫氯化钠注射液,单价从28.64元下降到24.9元,4瓶合计节省了近15元。

  北京市此次试点工作,选择了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儿童医院等5家试点医院,“改革从7月1日零点开始,改的是‘医药分开’,医院将取消目前的挂号费、诊疗费和15%的药品加成,改为收取‘医事服务费’”。患者普遍反映,药价比以往确实降了。

  改革核心—— 从“以药养医”转到“以技养医”

  从北京、深圳的试点看,公立医院在“以技养医”上迈出了改革第一步。

  深圳从7月1日起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的同时,将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提高诊疗服务收费标准,以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据介绍,深圳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金12元。深圳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说,深圳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承担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诊疗费用增加部分,而提高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造成的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亏空,由深圳市政府财政兜底补贴。

  而北京市友谊医院在试点时,普通号、副主任医师号、主任医师号、知名专家号分别收取的医事服务费虽然也都有提高,但医保均报销40元/人次;住院收取80元/床日,按患者享受待遇比例报销。

  深层思考—— 能否真正撼动药品回扣根基?

  医药分开后,药品收入大幅减少,医生收入如何保证?医院经营还能健康运转吗?

  “公立医院改革最后的核心是人,因为医院和其他机构最大的不同就是:它不是有楼、有设备就能解决问题的,核心是医生。”北京大学教授李玲表示。

  在一些医改研究人员看来,取消药品加成虽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如果没有合理的补偿,“以药养医”的动力仍然存在。

  “取消加成,看似医生不再有动力开高价药,其实药品批发商或医药代表仍然会通过药品回扣等方式返还给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立医院院长认为,医生与药企间隐蔽的利益输送链条与是否取消药品加成并无关联。

  结束语—— 效果待验,药价机制难舍市场

  用以技养医制度取代以药补医机制是此次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后的公立医院将走向何方,能否真正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也很关键,而要厘清改革思路,必须先回答两个问题:哪些问题应属政府职责范围?哪些需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不管怎样,对公立医院改革,符合财政政策改革之意;对以药养医制度的破题,顺乎患者意;对以技养医制度的试点,满足医生之意。但医院改革关乎整个医疗市场体系的运转,还需医药企业参与。对有医药企业参与的各环节,如果不善用市场手段,改革还将接受计划与市场错位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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